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上饶高新区,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上饶市广丰区绿色地理标志认证补助及证后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饶市广丰区农业农村局 上饶市广丰区财政局
2021年5月7日
上饶市广丰区绿色地理标志认证补助及证后监管工作方案
为加大绿色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开发力度,扩大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促进农产品品牌化经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补助办法
(一)补助对象
在本区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经济组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内向区检测站申报,并按相关规定新获得绿色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的(含复查换证),且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并已在区农业农村局登记备案,均可申请奖补。对同一企业同一产品,不复查换证但重新申报并取得证书的,按复查换证进行补助。
(二)补助标准
1、新认证1个绿色食品,补助3万元,每续展1个绿色食品补助1万元。每个企业获绿色食品认证补助累计不超过6万元。
2、新登记1个农产品地理标志,补助8万元;
同一企业同时获得绿色、地理标志有关的奖励资金累计不超过10万元。以上标准仅限于省级绿色有机示范县奖补资金。
(三)补助程序
1、主体申请。从事绿色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农民合作社、其它组织提出申请,如实填写《上饶市广丰区绿色有机农产品奖励申请表》,并提供认证认定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等材料,于2021年5月30前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申请。
2、区检测站初审。区检测站逐一对申请对象开展产地检查,并对其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统一汇总,并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检测站务必认真核验证书原件的真伪,防止弄虚作假。
3、区农业、财政终审。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对申请主体及其材料进行终审。对上报的申请材料把关、审核、公示,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确定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
4、发放补助金。由区检测站根据区农业农村局核定的补助金额,于2021年7月底之前将补助资金发放给补助对象。
二、证后监管
(一)开展专项检查。区检测站要定期对获证农产品生产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2020年新获证单位开展生产监督检查,并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二)加大抽检力度。要将获证产品全部纳入农产品监测计划,并及时将监测结果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三)提高换证续展率。要加大复查换证和续展工作力度,督促、指导获证生产企业按期续展,力争复查换证和续展的比例达到100%以上,确保新认证数量及总量同步提高。
三、工作要求
(一)公平公正。要本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认证程序和有关要求,严格对申请单位及其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补助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严格自律。各获证生产者切实履行生产主体第一责任人职责,如实填写和提交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三年之内不得享受“三品一标”奖补资格;要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强化自律意识,切实保证获证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三)强化监督。区检测站要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对获证产品质量、标识使用等情况进行产品抽检和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预警、退出机制。
附件:上饶市广丰区绿色地理标志农产品奖励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