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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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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0年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14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市就业扶贫的有关部署与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就业扶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就业扶贫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做好就业扶贫工作,既是当前脱贫攻坚一项十分紧迫的重大任务,事关高质量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也是今后全面巩固脱贫成效的长期性任务。对此,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政治站位,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意识,以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与更实的举措,坚决打好今年就业扶贫的强攻战和接续战,确保有就业意愿且具备就业能力的贫团户家庭至少实现一人就业。

二、拓宽就业途径

坚持稳就业、扩就业、帮就业,不断培育就业新岗位、拓展就业新空间,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

(一)主动送岗下乡。结合实施百千万专项行动,通过短信、微信、电子屏幕、政府门户网站及线上人力资源服务平台,以及上饶市高新区现场招聘和乡镇(社区)流动式招聘等方式,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建立线上线下平台专区招聘,为贫困人口就业开辟招聘绿色通道,引导和帮助安排符合条件的贫团劳动力优先就业。

(二)对接补岗保收入。督促指导乡镇加强贫困劳动力与原有用工单位的协调对接,明确责任,落实专人,到户到人精准帮扶,对原已外出务工就业,今年因各种原因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要多措并举,利用多条途径、多种方式,解决就业和收入问题,采取省外不行省内补、县外不行县内补;技工不行普工补、就业不成产业补;产业不成种养补、长效不行短效补;能力不行兜底补等对接补岗方式,实现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贫困人口就业有岗位、收入有来源。

(三)兜底保障拓岗。合理统筹开发规划本地公益性岗位,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为无力实现市场化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兜底保障作用。各地要按照因需设岗的原则,在稳定既有公益性岗位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充分运用村级光伏发电收益,拓展开发公益性岗位。各地可通过增设生态护林、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巡查值守、乡村水管、护路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弱能贫困劳动力上岗。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表现突出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可视情况适当延长聘用时间,对难以胜任工作的,可随时进行更换。坚决杜绝借公益性岗位之名对非在岗工作人员发放岗位补贴。

三、落实保障举措

(一)帮扶扶贫车间

1、区人社部门给予政策性补助。每吸纳1名农村贫困劳动力,在其就业年度内,按年给予就业扶贫车间1000元的一次性奖补,用于就业扶贫车间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补助;另外,按照技能提升行动有关文件规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认定的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对录用并签订6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以通过在岗实践提升技能开展以工代训,在同一家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每满1个月,给予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认定的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300元/人/月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2、乡镇负责辖区内扶贫车间的日常管理。对难以经营、脱贫成效不明显、环境污染大的扶贫车间要及时清理,取消其扶贫车间称号,停止享受扶贫车间扶持政策。所辖乡镇应及时为其摘牌,并在国扶系统里进行数据修改。

(二)开展技能培训

1、按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做好贫困劳动力培训需求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完善培训需求台账,加大培训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及时主动公开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工种等信息。广泛引导贫团劳动力积极参与。结合贫困劳动力培训意愿、当地产业特点和市场需求,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等各类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以工代训补贴与生活费补贴等政策。

2、部门协同推进技能培训。人社、扶贫、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教育六个单位负责本部门的技能培训备课、授课。

3、完善基础台账工作。做好“三个台账”培训需求台账,培训供给台账,政策享受台账。做到数据准、资料齐、内容实。

4、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过程、成效监测,客观分析评价工作成效,进行自查自纠,对于查找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确保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公益性扶贫专岗管理

我区拟针对上期使用就业资金开发的800个农村保洁公益性岗位进行二次开发,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谁开发谁管理、谁出钱谁负责。此次扶贫公益性专岗的开发采取资金筹集按原渠道,岗位开发按部门与单位职责归属申报。

各单位要按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本单位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人社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公益性开发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信息系统并归集各部门公益性岗位数据及数据共享;扶贫部门主要负责利用光伏发电收益资金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宣传部门、新闻出版部门主要负责农家书屋管理员、“党群服务+文明实践”服务等公益性岗位;林业部门主要负责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水利部门主要负责水库管理员、堤防与河道管理员等公益性岗位;各乡镇(街道)可根据需要开发巡防、保绿、保安与保洁等公益性岗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由乡镇(街道)负责管理;残联配合用人单位做好公益性岗位就业残疾人管理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补贴资金的筹集、审核、拨付与监督工作,其他部门涉及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做好本部门相关工作。各单位的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岗位名称、职责要求、资金来源等由各单位确定,相关岗位安置情况明细、公益性岗位变化情况、管理规定调整等情况及时抄送同级人社部门(公益性岗位信息简表与明细表)。

2、岗位开发的时间节点

1)5月底之前各乡镇(街道)将本辖区拟二次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基本情况报区就业局就业促进股汇总。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岗位名称与岗位开发管理部门等内容。

2)6月12日前各乡镇(街道)将盖好开发管理部门公章的公益性岗位信息简表与明细表反馈给区就业局。

3)6月30日前由使用单位与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签定一年的劳动合同,统一于7月1日开始上岗。

3、本着按实际需求,不让原公益性岗位贫困劳动力降低收入的前提,各乡镇(街道)可以适当调整岗位数。

4、公益性岗位要体现公益性,不得与外包公司混岗,已外包的业务范围不得作为公益性岗位的工作范围。

(四)积极发放交通补贴

1、简化申请材料。填写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表;扶贫卡与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交通费凭证,无交通费凭证可提供户籍所在地(或常驻地)的村居证明及公示材料;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无劳动合同的可提供三个月以上的工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或加盖工作单位印章的工资册)。

2、扩大交通补贴的发放面。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好精准服务,确保2020年符合申报条件的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交通补贴应享尽享。鉴于存在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工作未满3个月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情况,为了进一步扩大交通补贴的发放面与压实责任,我区2020年享受交通补贴的人数占总外出务工人数比率务必在80%以上。

(五)做好就业服务。

1、实行就业补助。发挥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基地、扶贫车间等承接贫困劳动力就业作用,促进贫困劳动力在本地实现就业。对工业园区企业、扶贫车间吸纳城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给予吸纳就业补贴500元/人。对乡镇积极引导贫困劳动力到企业就业的,给予乡镇招工工作补助300元/人的就业补助。

2、开展返岗复工服务。密切关注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和省内外用工需求,扶贫部门要依托省精准脱贫大数据平台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监测,依托人社部返岗复工“点对点”用工对接服务平台,实施数据共享推送并共同做好返岗劳务对接,推进贫困劳动力返岗复工工作。对成规模批次、目的地集中的返岗贫困劳动力,要加强组织管理,开展点对点”和“一站式”集中精准输送外出务工人员安全返岗。确保贫困“零就业”家庭及时清零,提高本区贫困劳动力的就业率。

四、推进问题整改

按照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2019年扶贫成效交叉考核、脱贫攻坚成效第三方评估、脱贫攻坚成效暗访考核,以及省暗访督导等反馈的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和扶贫车间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进一步提升就业扶贫工作成效。

(一)完善信息台账数据。强化贫困劳动力资源基础信息。就业状况、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扶贫车间及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的信息化管理和台账建设,逐级向上归集数据,形成全区统一的数据信息及台账,实施动态更新。

(二)提高培训实效性。根据贫困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就业渠道和岗位需求,针对性开展培训,有效提高培训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三)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强化本地公益性岗的统筹开发,对公益性岗位的具体开发单位加强业务规范和指导,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补贴政策,对不履职取酬等不规范行为及时整改。

(四)强化扶贫车间后续帮扶。在整改扶贫车间有名无实问题的同时,要对扶贫车间实施动态管理,落实扶贫车间相关政策,对因扶贫车间空转闲置、摘牌清理而退出的贫困劳动力,及时跟踪提供后续就业帮扶。对取消认定扶贫车间的乡村就业实体,要继续鼓励其发展,帮助群众就业,不得“一关了之”。

五、强化协调配合

各单位要在区委和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目标导向,强化问题导向,注重结果导向,主动协调配合,加强信息共享,明确管理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人社部门要把贫困劳动力就业纳入社会就业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推进落实,抓好就业扶贫岗位的信息发布、送岗下乡、稳岗拓岗、就业培训、就业补贴政策落实等工作;扶贫部门要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做好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扶贫车间及吸纳贫困劳动力的监测和台账管理,抓好定期调度和情况通报,及时向人社等有关部门沟通工作进展和信息,乡村帮扶干部要定期跟踪贫困劳动力的就业状态,及时更新系统台账信息,确保信息真实。要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激活贫困劳动力的内在动力,激励他们脱贫的信心,树立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的良好风尚。

 

 

上饶市广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饶市广丰区扶贫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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