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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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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社会发展局,厅各处室单位:

《2023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已经厅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3月15日

2023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3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省“两会”和全国人社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做好稳就业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人才人事工作,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推进稳就业工作

(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完善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体系,推动实现就业增长和经济运行同步恢复,实现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1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稳定优化阶段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加大对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健全促进就业长效机制和就业工作责任落实机制。修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预警监测机制,加强规模性失业风险政策储备,完善风险应对预案。

(二)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坚持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探索建立青年群体就业监测调查体系,加大高校毕业生政策性岗位安置力度,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实施中小微企业就业政策服务落实专项行动,积极扩大大学生就业见习规模,实施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对困难毕业生开展结对帮扶。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强化园区企业、重点项目与农民工供需对接,鼓励以工代赈吸纳就业,深化劳务品牌促就业行动。支持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和灵活就业。做好脱贫劳动力和重点监测对象劳动力就业帮扶工作,开展困难群体就业援助专项帮扶活动,加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力度,巩固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成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三)提升就业创业能力。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引进省内外职业技能培训头部机构,紧扣企业需求和就业者需要,推行“四单式”职业技能培训。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制度,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持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推进市场信用担保改革试点,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0亿元以上。打造特色化、功能化、高质量的创业平台载体,推进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深入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行动。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就业。

(四)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持续打造“赣就有位来”公共就业服务品牌。继续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扩大政策落实“免申即享”“即申即办”范围。深入推进就业创业项目载体建设,做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平台建设,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持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活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服务体系,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二、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一)推进社保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完善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意见。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要求,建立市级政府养老保险工作考核机制。深入实施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完善职业年金制度,开展个人养老金制度先行城市试点。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办法。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预存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完善公务员工伤保险政策。扩大补充工伤保险试点范围,推进工伤、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二)扩大社保覆盖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健全开发区参保扩面多部门协作机制,开展社保服务“百千万行动计划”,重点推进工业园区企业职工、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巩固提升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参保质量,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落实常规性和阶段性失业保险扩围政策,健全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长效机制,开展失业保险专项扩面行动。

(三)稳步提高待遇水平。进一步规范基金收支管理,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弹性缴费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自我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适度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建立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资金定期清算机制。

(四)着力强化基金管理。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制度体系,研究出台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办法和社保基金中央补助资金分配办法,建立社保基金预算绩效考核结果激励机制。组织开展社保基金管理监督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完善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风险防控机制,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动。稳步推进职业年金投资运营,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推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做实职业年金。

三、加强人才人事工作

(一)加强专技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江西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编制发布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持续开展“才聚江西 智荟赣鄱”引才活动。健全人才分类评价和职称评审机制,修订完善相关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拓展新领域新职业职称评审。优化实施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启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完善高层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体系,组织实施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扩大人才专家举荐制度试点范围。完善继续教育配套政策体系,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意见,加大博士后招收力度。加强博士后站动态评估管理和服务,推进博士后科技服务和交流。开展高层次人才联谊会、专家休假、专家服务基层等活动。加大留学回国人员支持力度,加强江西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管理,推进实施留学回国人员引才项目。安全有序做好人事考试工作。

(二)强化技能人才培育。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打响“赣鄱工匠”品牌,推进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落实技工教育“1+11+N”行动计划,出台技工院校设立审批管理办法,扩大高级工以上学制教育规模,制定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深化产教融合,组织开展产业学院、重点特色专业(群)和一体化教学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组建区域性、行业性技工教育联盟,组织参加全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开展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承办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做好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

(三)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和工资制度改革。稳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模。稳妥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研究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政策,落实完善事业单位考核规定。探索建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优化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按照国家部署,积极推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薪酬调查制度。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制度。认真做好及时奖励工作。

(四)加强表彰活动规范管理。做好表彰项目设立、调整和变更工作,开展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成效评估,优化表彰项目结构,制定全省评选评奖表彰负面清单,加强表彰活动监管,加大对违规评选评奖的监督惩处力度。推动落实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编制表彰活动全流程操作指南,研究开发全省统一的表彰奖励工作信息平台。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继续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提升行动,出台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五年行动方案,打造一批有特色的和谐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品牌。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加强劳务派遣全链条监管,全面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强化国有企业劳动用工指导,规范企业规模裁员行为。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强化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

(二)强化监察执法力度。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组织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推广政府和国企项目无欠薪试点工作,推广农民工工资通过社会保障卡统一发放,强化欠薪信用惩戒,加强行政司法衔接。开展相关领域劳动监察执法行动,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做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

(三)持续做好调解仲裁。建立劳动人事关系争议多元处理格局,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机制、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队伍建设,推进第三批金牌调解组织和星级仲裁院创建评选活动。加强新就业形态争议办案指导,强化裁审衔接,推进全省“类案同裁”。开展人社领域矛盾隐患排查化解活动。

(四)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和调控,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动企业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一线岗位倾斜,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持续巩固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成果,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推动实施重大科技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政策,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发布实施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指引。

五、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能力

(一)打造暖心人社服务。开展服务标准化专项提升行动,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推动服务事项全面入驻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通用综合窗口。推进员工录用、灵活就业、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实施“人社信息查询一件事”。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行政许可事项全部推行电子证照。加快推进社银合作,制定赋予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推进第三方机构辅助开展工伤认定调查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健全社保待遇领取资格常态化“静默认证”机制。继续做好12333热线服务工作。

(二)加强系统行风建设。建设推广一批各具特色的优质服务“样板间”。推动更多设区市级窗口大厅接入人社部监测指挥平台。常态化开展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厅局长走流程等活动,提升人社队伍综合素质能力。全面落实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强经办服务队伍教育监督。

(三)推进人社信息化建设。推进人社业务系统与“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接融合。优化升级人社窗口端、网端、掌端和自助端等服务渠道。推动全省人力资源地图、公共就业信息系统改造项目、公共招聘平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省级集中社保信息系统、智慧社保运行管理平台、电子劳动合同平台、“智慧监察”“互联网+调解”“智慧仲裁”系统的建设、推广和应用。建设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平台,加强电子社保卡应用推广。强化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载体建设,深化人社领域全业务、全过程线上线下用卡,逐步丰富社会保障卡应用场景。

六、统筹做好综合性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的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力推进“四强”党支部创建,着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坚持政治标准,突出实干实绩,进一步做好干部选育管用工作,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恪守“作示范、勇争先”的标准追求,大兴狠抓落实之风,做到“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个个敢担当”。

(二)助力推进乡村振兴。落实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政策,建立稳岗拓岗联动机制。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建立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乡村振兴工作站、驻村工作队等机构的工作调度协调机制。发挥帮扶车间吸纳、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作用促进就地就近就业。继续落实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保费和代发养老金政策。落实鼓励支持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服务乡村振兴若干措施,引导广大技术技能人才扎根基层、服务乡村。

(三)加强综合性工作。持续深化人社系统“放管服”改革,推进双“一号工程”在人社领域落地见效。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就业、职业培训、技工教育等专项规划,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调度、考核机制,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强化统计数据分析,扎实开展统计督查。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积极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加强资金自查和专项检查。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加强人社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扎实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减排降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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