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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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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上饶市广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上饶市广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上饶市广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上饶市广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章草案;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开发工作。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全区人才交流活动、人才中介机构等;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处理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全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推荐就业工作;托管大中专毕业生及社会人才档案。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援助计划;负责下属社会保障和就业机构的工作指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扶持创(就)业政策措施。负责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初级工种的考试、考核和发证工作。

4、负责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区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社会保障有关政策、法规,并对用人单位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拟订全区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本规则和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5、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指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定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规定;推进深化全区职称制度改革,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考试资格审查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

7、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政策法规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负责办理工伤认可,审核上报劳动伤残程度鉴定工作。

8、负责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一村一品”计划。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部门2023年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有3个:社保中心,就业中心和劳动监察局。

共有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88人。其中人社局本级行政编公务员编制17人,工勤编2人,社保中心事业编制50人,劳动监察局事业编制9人,就业中心事业编制29人。实际在职行政编制人数19人,事业编制在职83人,其中人社公务员在编15人,工勤编1人,社保中心41人,就业中心23人,劳动监察局9人,人社事业在编10人(5人编制属社保中心,5人编制属就业中心)。

第二部分上饶市广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上饶市广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饶市广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963.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282.84万元增加98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79.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951.13万元增加128.1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上饶市广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963.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8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27.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892.76增加134.83万元;项目支出936.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390.08增加546.1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1.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46;农林水支出490.4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89.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785.31增加103.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上饶市广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079.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8.1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1.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46;农林水支出490.4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27.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892.76增加134.83万元;项目支出936.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390.08增加546.1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上饶市广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上饶市广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9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9.19万元,增长19.38%。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九)人社项目情况说明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资金88   万元分别是:1、人社局本级的行政运行补助43万;2、社保中心的工作经费37万;3、劳动监察局工作经费8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上饶市广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3.2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13.25万元,比上年增2.67万元,主要原因是:_接待人次增加_。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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