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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区“退休一件事”联办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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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起,广丰区退休事宜一次申请,便可办理退休后一系列事项和证件。

一、联办事项(5项)

1.退休确认;2.养老金待遇申领;3.退休证办理;4.医保登记;5.公积金提取。

二、办理对象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三、申报材料

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每月1-15日向缴纳养老保险所在地的社保中心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上饶市“退休一件事”联办登记表》(请至文章底部扫码下载):

2.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一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名字)。

四、办理流程

1.申请办理退休人员每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到社保中心经办窗口,填写《上饶市“退休一件事”联办登记表》并签名加盖手印,同时提交个人相关申请材料,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2.人社部门接到申请后对个人档案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提交退休审核确认会议研究确认退休后,办理退休手续;社保经办机构计算养老金待遇,审核确认退休后次月计发养老金待遇;

3.申请办理《退休证》人员可选择自取或邮寄方式领取,选择自取《退休证》的可在审核确认退休次月5-10日在社保经办窗口领取,选择邮寄的必须填写详细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由人社部门在审核确认退休次月统一邮寄;

4.医保经办窗口根据人社经办窗口推送的符合条件的退休申请人员的身份证、《江西省参保人员养老金待遇审批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办理医保登记;

5.公积金经办窗口根据人社经办窗口推送的身份证、《江西省参保人员养老金待遇审批表》、退休人员本人社保卡账号办理公积金提取。

服务咨询电话: 

广丰区社保经办2635156

广丰区医保经办2615566

广丰区公积金经办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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