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2022-00382
- 发文机关:
广丰区人社局
- 文件编号:
无
- 体 裁:
劳动、人事、监察
- 组配分类:
社会保障
- 发文日期:
2022-05-17
广丰区关于新老农保衔接的通知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切实推进新老农保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169号)文件要求,上世纪九十年代在我区民政部门参加了老农保的参保对象,在我区新农保(现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还未办理新老农保衔接手续的。请您在2022年5月31日前将您留存的参加老农保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原件(绿色本子)带到所属乡镇(街道)的便民服务大厅城乡居保窗口,及时办理新老农保合并、发放,或者老农保退保等衔接手续。请广大城乡居民群众互相告知。
广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