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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区关于新老农保衔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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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书


尊敬的城乡居民朋友: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切实推进新老农保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169号)文件要求,上世纪九十年代在我区民政部门参加了老农保的参保对象,在我区新农保(现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还未办理新老农保衔接手续的。请您在2022年5月31日前将您留存的参加老农保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原件(绿色本子)带到所属乡镇(街道)的便民服务大厅城乡居保窗口,及时办理新老农保合并、发放,或者老农保退保等衔接手续。请广大城乡居民群众互相告知。


广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2年5月

参加过“老农保”的手册样式如下图(绿色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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