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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丰区社保补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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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7]33号)及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为员工社保缴纳的积极性,降低用工成本,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广丰区2024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业园区企业为在我区园区企业工作的(女40-50周岁,男50-60周岁)4050人员(户籍必须是江西省的)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社会保险补贴需要的材料
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单,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发放工资明细帐(单)劳动合同复印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帐(单)等。
补贴金额为每人1000元,需要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工业园区企业按规定做好资料,到人社大楼2楼创业指导股申请。
申请时间为2024511日到2024610日。

上饶市广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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