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丰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饶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积极落实《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各项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与工作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1.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法治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支部主题党日重点议程。全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配合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将其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邀请省司法厅陈欢欢处长、上饶市委党校石勇教授等专家开展专题授课,实现全区科级干部、新提任领导干部培训全覆盖。2025年12月组织2025年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夯实法治素养。
2.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充分履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统筹协调职能,召开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1次,印发年度工作要点1份,形成“党组牵头、司法行政主抓、部门协同、全域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严把审查关口,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1.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对政府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实行“应审尽审、审必规范”。严格要求《上饶市广丰区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激励奖补暂行办法(送审稿)》《广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定程序,督促起草部门严格履行意见征集、集体审议等程序,确保文件合法合规。2025年,我局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正式发文10件,向上饶市人民政府报备案10件,备案率达到100%。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强化依法决策全程把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年共审核各类政策协议及项目合同878件;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正式发文14件,备案率达到100%。政府法律顾问参加全区重点工作调度会21次,参与重大合同协议审核34次,信访陪访9次,提供法律咨询50余次。
(三)严格执法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今年以来累计排查问题70个,总共为群众挽回损失15万余元。
2.强化区级、乡镇(街道)两级执法队伍联动配合,推进广丰区“区乡一体、全域联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广丰区“区乡一体、全域联动”基层综合执法实施方案》,构建属地为主、权责一致、区乡一体、全域联动、衔接有序、顺畅高效的基层行政执法机制,合力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3.搭建数字化监管平台。3月出台《涉企执法服务监督平台实施方案》,构建“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评价”全流程体系,重点执法单位通过平台扫码入企检查71次,合并执法3次,60家规上企业受益,检查频次同比下降30%,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4.加强全区的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组织全区90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履职能力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
(四)发挥主渠道作用,化解行政争议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通过统一部署、培训学习、改进巩固等,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质增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5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2件,受理143件,不予受理3件,受理前调解/和解6件;召开听证会、调解会、案情研讨会等会议21次。行政复议首选率91%,案结事了率86%,行政复议后胜诉率92%。
(五)优化法律服务,保障民生福祉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311件,接待咨询1.6万余人次,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20余次。推行公证“减证便民提速”,继承类公证当日出证率达40%,全年办理各类公证761件,涵盖国内外多领域。
(六)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着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就业、教育、医疗、社保、消费维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法治宣传节点,通过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演出、法律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与其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升依法维权和参与基层治理能力。2025年以来累计开展普法宣传20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40000余份。
(七)突出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1、强化队伍建设组织保障到位。落实中央政法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十七届区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广丰区强化诉源治理、高效推动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的要求。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按要求配备2名以上。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按要求配备3名以上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司法局主动作为统筹协调拓展18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已建调解工作室3个,分别是下溪街道“家和”调解工作室、芦林街道“娘家侬“调解工作室”以及东阳乡“东小舅”调解工作室。
2、扎实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目前,全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23个,调解员132人,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234个,调解员811名,共计943名。逐步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区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1--11月份司法所开展排查矛盾纠纷4550起,预防矛盾纠纷1148起,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70起,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66起,涉及矛盾纠纷案件协议金额842.55万元。各乡(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1.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升。少数执法人员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足,执法文书不规范、程序瑕疵等问题仍有发生。
2.行政争议化解质效需再提高。行政复议、调解队伍专业力量不足,复杂疑难案件化解难度大,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
3.普法宣传精准性不足。普法形式较传统,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新媒体普法创新不够,群众参与度有待提升。
(二)下一步打算
1.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健全依法治区办统筹机制,完善督察、述法、考核体系,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提升法治保障能力。
2.严格合法性审查,实现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审查全覆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动态清理、强化备案;优化法律顾问机制,提升服务质量与决策参与度。
3.深化“三项制度”落实,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与案卷评查;推广“伴随式监督”“综合查一次”,规范涉企执法;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强化培训与问题整改,提升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