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上饶市广丰生态环境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计划
【字体:   

上饶市广丰生态环境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计划

为响应广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加大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一集中”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广丰区生态环境行业行政检查行为,促进环境执法公平公正。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切实转变环境监管理念,创新转变监管方式。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撑。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完善广丰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各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促使我局对企业的各检查事项随机抽查工作提质增效全面覆盖,做到“应联尽联”,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各企业随机抽查全覆盖、常态化、规范化。既保证必要抽查全覆盖和监管效果,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根据生态环境各股室工作内容要求,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原则上每年抽查主体数量不低于5%,本部门与跨部门抽查合计每年不少于1次。年度抽查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推行跨部门联合抽查,实现“一次抽查、面体检、综合会诊、解决问题。

对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将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全部纳入随机抽查事项范围。

对涉及环境重点监管领域,以及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警示”“不良”、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每年度抽查主体数量不低于10%。

三、抽查事项

“双随机、一公开、一集中”抽查严格按照附件一:《上饶市广丰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中的事项进行,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公示信息和登记事项进行抽查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公示信息检查

2022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和即时公示信息检查。

(二)登记事项检查

1.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的检查;

2.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3.对有毒化学品进口企业的行政检查;

4.对新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活动的行政检查;

5.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的行政检查;

6.对核技术利用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行政检查;

7.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年度生产、使用、进出口配额许可的行政检查;

8.对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的行政检查;

9.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销售单位的行政检查。

五、检查方法

借助江西移动执法等平台,根据监管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法规标准自然生态保护股牵头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汇总“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形成我局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报告;局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双随机”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业务股室负责完善“一单两库”、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并形成抽查结果报告,报送法规标准自然生态保护股。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认真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涉及环境重点监管领域,以及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警示”“不良”、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名单,由局内有关股室报法规标准自然生态保护股汇总后,分送有关股室分类建立各领域“普通市场主体库”和“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市场主体库”。其中,涉及环境重点监管领域市场主体名单,由各股室自行确定并提供: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上级挂牌督办、信访投诉强烈的市场主体名单由综合执法大队确定并提供;参保环境污染责任险的市场主体名单,由法规标准自然生态保护股提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市场主体名单由综合执法大队会同法规标准自然生态保护股提供。

(二)完善“一单两库”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等“一单两库”,由抽查单位每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修订和区生态环境局权责清单调整情况,对“一单两库”进行动态调整后,于每年3月底前制定完善,其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

(三)启动随机抽查

1.制定随机抽查方案。抽查牵头单位每年制定随机抽查计划表,包括:抽查事项、抽查内容、抽查时间、检查人员数量、检查对象数量、检查方式、检查结果运用等。上半年度抽查检查对象的数量应达到年度需抽查总数的 50%,下一个半年度抽查其余50%,同时增加在上一个半年度抽查中存在问题且需要复查的检查对象,以此类推。年度抽查计划表应于每年3月前报法规标准自然生态保护股汇总,形成我局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并将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录入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并于规定时间(6月、9月)内进行检查并录入结果。

2.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根据年度随机抽查实施方案,于规定时间提前一周,抽查单位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由综合协调股(督察股)监督。抽取过程填写现场记录单,现场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案。抽取顺序按照局内股室排名顺序轮流抽取,首个抽取的股室、单位按照排名顺序每年度进行轮换。

(四)严格落实责任

各股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执法检查人员凡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对象未被抽到或抽到时未查出问题,只要执法检查人员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五)加强督导检查

我局将按照安排部署,适时开展督导检查,查找问题不足,督促整改落实。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召开会议调度,定期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六)实行双随机工作“回头看”制度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实行“回头看”制度,在年度抽查计划实施完成后,通过对双随机抽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是否依法依规实施检查、是否廉洁自律、对发现的问题是否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等情况的调查了解,对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回头看。

(七)加强结果运用

1.建立抽查公开制度。抽查结果应及时在区生态环境局网站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途径进行公开。为使抽查结果更直观,按季度抽查项目,应当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公开上一季度抽查结果;每半年抽查项目,原则上应当于每年1月15日和7月15日公布之前半年抽查结果。

2.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抽查单位将抽查结果作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绿色信贷、新联合惩戒等的重要依据。

附件1:上饶市广丰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广丰生态环境局“双随机、一公开”2023年年度检查计划(1)(1)

上饶市广丰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