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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丰区市监局食品生产流通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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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丰区市监局在区委区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局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稳步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显著。现将我局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总体情况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33家(其中大米生产企业2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4家、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企业1家、食用油生产企业1家、酒类生产企业3家、水产制品生产企业1家,茶叶生产企业6家。果蔬罐头1家、糖果生产企业1家、速冻食品1家、粮食加工品生产企业2家、糕点生产企业5家、炒货食品生产企业1家、饮料生产企业1,方便食品1,肉制品生产企业1、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1),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5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33家次,检查企业覆盖率达到100%

食品经营户(食品销售经营者)共有2976户,小食杂店共1007户。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72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及小食杂店共1860户次。

二、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治理整顿工作。一是开展小作坊摸底排查,把好作坊“入门关”按照“一坊一档”的原则,全面建立小作坊监管档案,截至目前,我区已办理登记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共315家。二是制定小作坊专项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和任务。并成立了领导小组。以规范小作坊生产经营,严厉打击无证小作坊的违法行为为目标,严格执法,重拳出击,落实整治措施,严防小作坊食品安全问题。是开展对辖区内小作坊实地监督检查工作,针对小作坊的加工硬件设施、相关从业人员健康证、小作坊资质、加工制作过程中使用的添加剂等四个方面进行着重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26人次,检查食品小作坊共208余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6份。

、是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在日常食品市场巡查工作中,我局主要是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销售和退市等自律机制,要求食品经营者依法查验核实食品生产者及销售商提供的证照和食品质量检测的批次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切实加强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的监督检查。

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环节的监管力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食品;是否存在发布恶搞、低俗以及含有色情等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是否存在违反“三无产品”等法律法规严禁生产、销售的产品;是否存在经营超保质期及变质食品。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12人次,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107户,开展联合检查7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7份。同时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督促食品经营者定期自查,完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并加强对在校生的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的知识宣传,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工作。为规范酒类市场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按照上饶市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执法人员人员主要从生产、销售、餐饮、广告等多个环节入手排查。一是对酒类生产者,尤其是中小型酒类生产企业、小作坊开展“拉网式”排查,以包材库房、包装环节、成品库房等为重点,严查是否生产或受委托生产“特供酒”。二是对酒类销售者开展全面排查,以销售场所、仓库等为重点,严查是否采购、销售“特供酒”。三是对高档酒楼酒店、特色餐厅、主营商务宴请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深入排查,以酒水单、仓库、结算单等为重点,严查是否采购、销售“特供酒”。四是对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及相关生产经营者开展重点排查,严查是否存在“特供酒”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严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特供酒”广告和信息。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24人次,排查各类市场主体140余家,暂未发现涉“特供酒”类违法违规行为。

开展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为进一步规范肉及肉制品经营行为,严防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制品在辖区内销售,我局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在全区开展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确保我区经营环节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此次检查以辖区内的肉类经营及使用单位为重点对象,一是检查经营单位主体资质和经营情况是否合法、加工经营场所卫生是否达标、是否合理存放肉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二是检查经销的肉类产品是否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截至目前,我局共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70人次,检查肉及肉制品经营单位167家次,发现问题 25个次,整改问题 25 个次。在检查中暂未发现经营单位有销售未经检疫检验和来源不明的肉及肉制品的情形。

、切实做好节假日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假日两会期间食品安全我局执法人员对全区食品生产及经营环节进行了全面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一是以生产企业为重点场所,以原料采购进货查验为重点环节,以风险防控点为重点部位实施全方位、全覆盖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企。二是找准问题排隐患。生产企业有多个风险防控点,大小各不相同,生产的品种类型不同防控点就不同,为此,在检查前详细研究了所有企业的风险防控点,做到找准问题,对症下药,药到病除。一查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建立企业相关机构,有专人负责。二查企业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包括员工是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三是搞好预防制反弹。为防止反弹,以农贸市场、商超等为重点对象,督促市场开办者、销售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相关要求,不采购、贮存和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或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定期不定期对经营者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节假日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不出问题。

、突发事件处置。

截至目前我区未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九、食品监督抽检及核查处置情况

截至目前,广丰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共计完成抽检995批次,完成率85.04%,其中已完成检测964批次,完成率82.39%,合格 905批次,合格率为94.96%;不合格59批次,不合格率为5.04%。快检已经完成了8366批次,完成率82.83%,其中,检测出阳性1416批次,阳性率是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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