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区“企业注销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联办事项
( 一 ) 企业 (个体工商户) 登记注销;
( 二 ) 税务登记注销;
( 三 ) 社会保险登记注销;
( 四 )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注销;
( 五 ) 海关报关单位注销。
二、办理对象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 (含个体工商户) (本指南以公司 制企业为例)
三、承办部门
( 一 ) 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二) 协同部门:税务部门、公安部门、人社部门、公 积金中心、上饶海关。
四、办理方式
( 一 ) 线下申请:市、县 (市、 区 ) 政务服务中心。
(二) 线上申请:①PC 端: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
台企业注销 “一网通办”服务专区 ( 网络链接:http://fw.a
mr.jiangxi.gov.cn/wsdjindex.html ) ;
②手机端:通过赣企开办 e 窗通、赣服通在“一网通办” 服务专区。
注:股东或发起人、经营者、委托代理人需下载市场监 管总局 “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 进行身份实名认证。
五、办理条件
( 一 ) 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已实行 “一照一码”
登记模式;且已结清应纳税款、多退 (免) 税款、滞纳金和 罚款,缴销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和其他税务证件。
(二) 申请注销企业登记
①简易注销: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 的市场主体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 。市场主体在申请简 易注销登记时,未发生或者已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 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 (滞纳金、罚款) , 且不存在以下情形的,适用简易注销程序:1.涉及国家规定 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2.在经营异常名录 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3.存在股权 (财 产份额) 被冻结、 出质或者动产抵押,或者对其他市场主体 存在投资的;4.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正 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的;5、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撤销的;6、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7.企业 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8.法律、行政法 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9.不适用 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 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 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 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由全体投
资人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简易注销 公示期为 20 日,在公示期内无相关部门、债权人及其他利 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市场主体可以于公示期届满之日起 20 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企业在公示后,不得从事与 注销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②普通注销: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15 日内成立 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清算组自成立之 日起 10 日内, 由申请人通过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 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组信息。 同时,清 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内依 法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通过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 服务平台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向社会发布
债权人公告,公告期为 45 日; 已履行公司清算组成员备案 等法定程序,且公司清算组已完成清算工作,应当自清算结 束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 三 ) 申请注销社会保险登记。企业应当自办理企业注销 登记之日起 30 日 内,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在办理 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核减参保人员并清缴社会保险费 欠费。
( 四 ) 申请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在办理注销住房公 积金缴存登记前,应当核减参缴人员并清缴住房公积金欠费。
( 五 ) 申请办理海关报关单位注销。 涉及海关报关相关 业务的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 口” (http://www.si nglewindow.cn ) 向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销申请,也可通过
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企业注销 “一网通办”服务专 区 ( http://fw.amr.jiangxi.gov.cn/wsdjindex.html ) 提 交注销申请。对于已在海关备案,存在欠税 (含滞纳金) 及 罚款等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企业,应当办结相关事项后, 申请海关报关单位注销。
六、申请材料
( 一 ) 申请人提交材料清单 公司注销登记情形
1.《简易注销承诺书》公示或清算组备案登录 “江西省 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以简易程序申请企业注销提交下列材料:
( 1 ) 《上饶市 “企业注销一件事”联办登记表》 (含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等附表) ;
( 2 ) 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 3 )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3.以普通程序申请企业注销提交下列材料:
( 1 ) 《上饶市 “企业注销一件事”联办登记表》 (含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等附表) ;
( 2 ) 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 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 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的文件;
( 3 )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 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 4 )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 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 国有 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需提交) ;
( 5 ) 清税证明材料 (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 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
( 6 ) 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 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 已在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或
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注销公告的无需提交) ;
( 7 ) 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 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
( 8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公司必须 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 9 )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或强制清算 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提交此规范 1、7、9 以及人民 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书原件或人民 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书原件 (包括以无法清算或无 法全面清算为由作出的裁定) 。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情形
1.以简易程序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提交下列材料:
( 1 ) 《上饶市 “企业注销一件事”联办登记表》 (含 《个体工商户登记 (备案) 申请书》等附表) ;
( 2 )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2.以普通程序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提交下列材料:
( 1 ) 《上饶市 “企业注销一件事”联办登记表》 (含
《个体工商户登记 (备案) 申请书》等附表) ;
( 2 ) 清税证明材料 (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 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
( 3 )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各部门办理相关事项收取材料清单( 由“一件事” 窗口流转或者申请人网上提交)
1.社会保险登记注销 (仅限企业)
( 1 ) 《上饶市 “企业注销一件事”联办登记表》;
( 2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者宣布注销、终止的文
。
2.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注销 (仅限企业)
( 1 ) 《上饶市 “企业注销一件事”联办登记表》;
( 2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者宣布注销、终止的文
。
( 三 ) 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信息 1.税务注销登记 (适用于简易注销情形)
( 1 ) 公司情形:通过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发 布简易注销公告,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市场监管部门 推送的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税 务登记注销。
( 2 ) 个体工商户情形:个体工商户通过登记系统、全 程电子化系统、 “ 一网通办”等登记平台申请简易注销,市 场监管部门通过现有数据交换通道,将个体工商户的简易注 销登记信息交换至税务部门后,税务部门 10 天内将简易注
销反馈信息交换至市场监管部门。个体工商户提交简易注销 申请后,税务等部门无异议的,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办理简易 注销登记。
2.海关报关单位注销 (仅限企业)
通过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或者中国国际贸易 单一窗 口申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