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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违法免罚】“柔性执法”,让执法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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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你是工作失误,把超保质期大米上货架销售,但未销售给消费者,未对社会造成危害,且马上下架退回,将不对你进行处罚。”这是广丰区市监局作出的一例“轻微不罚”决定。


据了解,广丰区市监局执法稽查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某超市销售一袋过期的大米,净含量5千克,已过期10天。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进行标示或者存放,或者未及时对上述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鉴于商家属于首次违法,且很配合,很快将过期大米下架退回,未造成严重后果,执法人员在向商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后,最终决定对其不予处罚。


“多亏了‘轻微不罚’政策,也感谢市监执法人员的监督指导和法律知识讲解,我以后一定会注意,定期给超市内的大米、粮油等民生必需品做保质期检查,保证不再有类似行为发生。”得知自己的违法行为不用被处罚,超市老板连声称谢。

今年以来,广丰区市监局认真践行“监督检查将心比心”的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积极打造柔性执法环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容错纠错机制,实行“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提高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创业容错率,为市场各个主体营造宽松经营、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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