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字体:   

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一、审计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财政局情况

问题1.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2021年非税收入专户未及时缴库金额合计23512.3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存1704.85万元、国土分户并账并入出让金等21779.83万元、利息结余27.68万元。

   审计要求:责令区财政局改正,及时将预算收入缴入国库。

    整改措施:区财政局2022年1月和2月已将上述23512.36万元全部缴入国库。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2.未按规定列报有关支出项目,造成支出不真实。通过与下级往来借款将预算内资金153708万元无依据分列到一般公共预算等支出科目,造成公共预算支出不真实。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53万元;教育支出476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8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9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840万元;农林水支出44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00万元,其他支出400万元。

   审计要求:责令区财政局改正,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

    整改措施:区财政局2022年已停止上述做法今后将严格按照支出性质,合理列报对应支出科目。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3.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不规范。2021年度部分应纳入部门单位集中支付管理拨付的资金,未纳入部门单位集中支付管理,通过国库直拨合作社或公司账户,涉及资金197486.13万元。其中:国库直接拨付各合作社农业发展资金、马家柚发展资金等资金74笔301.6万元,直接拨付国有企业实有账户国有企业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等154笔187528.83万元,直接拨付非国有企业实有账户非国有企业工程项目资金等133笔9655.7万元。

   审计要求:责令区财政局改正,将应纳入部门单位集中支付管理拨付的资金,纳入部门单位集中支付管理。

整改措施:区财政局已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规定,应纳入部门单位集中支付管理的资金已全部纳入集中支付管理。除社保资金特殊规定外,非预算单位拨付资金通过部门支付。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4.预备费支出不符合规定。 2021年度预备费不合规支出3862.38万元,如:创文相关工作经费141.55万元、市民中心大楼维护及机关食堂运行等相关费用168.13万元、解决招生考试工作经费143万元、解决2021年教体系统表彰先进集体奖励资金91.66万元等等。

   审计要求:责令区财政局今后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规定,规范预备费使用范围。

整改措施:区财政局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加强精细化、科学化预算,强化预算约束,通过更加细化的多项目准备解决年度出现难以预见项目支出,控制预备费超范围支出。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收取不到位2021年12月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逾期欠缴合计5205万元,并应追缴滞纳金1122.31万元,涉及5宗地块。

(1)洋口镇洲头居华运大道西侧地块(DEC2017198)欠缴110万元,应缴未缴违约金594.51万元;

2)洋口镇洲头居华运大道西侧地块(DEC2020117)欠缴1490万元,应缴未缴违约金336.74万元;

3)芦林上呈霞峰大道西侧地块 (DEC2021073)欠缴1750万元,应缴未缴违约金92.75万元;

4)芦林上呈霞峰大道东侧一号地块(DEC2021074)欠缴905万元,应缴未缴违约金47.97万元;

5)芦林上呈霞峰大道东侧二号地块(DEC2021075)欠缴950万元,应缴未缴违约金50.35万元。

    审计要求:责令区财政局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足额缴纳欠缴的出让价款及滞纳金。

    整改措施:1、洋口镇洲头居华运大道西侧地块(DEC2020117)欠缴1490万元,竞得人上饶兴晟置业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7月11日缴库1490万元,滞纳金正在走司法仲裁程序;2、广丰区洋口镇洲头居华运大道西侧地块(宗地编号DEC2017198)共110万元继续欠缴,已多次通知自然资源局督促竞拍者严格按合同履行缴款(含滞纳金)义务,经向自然资源局了解,该宗地块目前因土地法律纠纷正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相关问题;3、芦林上呈霞峰大道3宗地块竞得人上饶市广丰区龙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交易日期2021年9月15日,目前自然资源局已多次进行催缴。

    整改结果:部分整改。

   问题6.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管理不到位。截止2021年12月,区财政局未出台本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未全覆盖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日常考核工作。

审计要求:责令区财政局制定相关考核办法,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日常管理    

整改措施:区财政局已制定本区域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保障对政府代理机构开展日常考核工作全覆盖。

    整改结果:整改中。

   问题7.项目预算资金使用偏离绩效目标。本次审计抽查了编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专项经费、市监局检验样品购买及检验费、残联残疾人康复经费、血防站血吸虫病防治经费、血防站晚血病人医疗费等5个区本级年初预算安排的支出项目,涉及项目预算资金97万元。截至2022年7月,抽查的5个预算支出项目共拨付85.84万元,其中偏离绩效目标用于办公等其他支出的资金73.39万元(编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专项经费5.13万元、市监局检验样品购买及检验费29.26万元、残联残疾人康复经费22万元、血防站血吸虫病防治经费9.3万元、血防站晚血病人医疗费7.7万元)。

   审计要求:责令区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加强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    

   整改措施:1.区财政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不规范做

法。2.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单位核减预算、扣减经费等处理。3.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规范预算单位支出。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8.国有资产管理台账不健全。区国资办未对全区国有

资产进行汇总登记。

审计要求:责令区财政局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加强台账管理,及时摸排、掌握全区国有资产情况。

整改措施:区财政局已将全区的国有资产纳入专门信息系统管理,要求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每月登入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https://tybb.jxf.gov.cn/)按照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台账;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要求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在次年3月初登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http://zcxt.jxf.gov.cn/)做好上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台账。同时,在线下建立国有资产台账,对全区国有资产进行汇总登记。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9.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到位。区国资办未对全区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审计要求:责令区财政局加强对全区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工作。

整改措施: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区财政局及时转发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广财字〔201763号)。2021年出台了《上饶市广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广府办字〔2021〕68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促进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每年区财政局财监办在会计信息检查中,对各行政事业单位都进行了资产专项检查。2022年8月区财政局制定了清查工作方案对自然资源系统的资产情况进行了清查和核实。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10.国有资本投资收益管理不到位。上饶银行股权为区财政所有,由上饶市广丰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代持管理,收益应归区财政所有,2021年该公司收取上饶银行2020年度分红721.52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收入未缴库。

审计要求:责令区财政局加强国有资本投资收益管理,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足额上缴国资收益。

整改措施:广投集团2022年10月18日上缴721.52万元。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二)湖丰镇人民政府、壶峤镇人民政府、区工信局、区统计局、区文广新旅局、区供销社、区商业总公司等单位情况

   ——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1.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涉及金额53373.59万元。其中:壶峤镇13674.98万元、湖丰镇37676.29万元、区统计局297.36万元、区文广新旅局1502.15万元、区供销社222.81万元。

   审计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改正,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真实、完整的年初预算

整改措施:壶峤镇湖丰镇加强财务管理,分别制定了《壶

峤镇财务管理制度》《湖丰镇财务管理细则》(湖府发2022】25号),今后真实反映各项目收支;区统计局区文广新旅局完善制度,今后支出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区供销社已于2022830日制定《广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管理方案》广供字【2022】7号),完善预算经营管理方案,预算制定需会议研究后上报

整改结果:已整改。

2.预算管理不到位,支出超预算,涉及金额3651.97万元。其中:区工信局支出超预算190.64万元、区统计局支出超预算129.64万元、区文广新旅局支出超预算82.18万元、区供销社支出超预算18.19万元、壶峤镇支出超预算279.5万元、湖丰镇支出超预算2951.82万元。

   审计要求:应予以整改今后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范围和用途使用资金。

整改措施:区工信局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原因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进一步完善预决算编制,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区统计局完善制度,今后支出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区文广新旅局完善预算编制体系,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支出;区供销社已于2022830日制定《广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管理方案》广供字【2022】7号文件),完善预算经营管理方案,相关支出需分管领导核实后上;壶峤镇加强财务管理,制定了《壶峤镇财务管理制度》,今后按照制度控制各项目支出;湖丰镇切实加强预算编制严肃性意识,建章立制,建立健全的财政预算管理的财务制度,制定了《湖丰镇财务管理细则》(湖府发2022】25号),并结合本镇的年度工作目标,严格预算编制,实现财政收支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具有一定的弹性,今后按照制度控制各项目支出

整改结果:已整改。

    ——部门决算方面

财政(部门)决算编制不准确,不能真实、准确反映单位的收支情况,涉及6个单位

12021年区工信局决算收入450万元,实际收入476.57万元,部门决算少反映收入26.57万元。决算支出450万元,实际支出456.47万元,部门决算少反映支出6.47万元。

22021年区统计局决算支出382万元,实际支出713.36万元,部门决算少反映支出331.36万元。

32021年区文广新旅局决算收入2028万元,实际收入1961.79万元,部门决算多反映收入66.21万元。决算支出合计2028万元,实际支出合计1945.78万元,部门决算多反映支出82.22万元。

42021年区供销社决算收入736万元,实际收入442.63万元,部门决算多反映收入293.37万元。决算支出合计736万元,实际支出合计387.54万元,部门决算多反映支出348.46万元。

52021年壶峤镇决算支出3145.02万元,实际支出3164.5万元,财政决算少反映支出19.48万元

62021年湖丰镇决算支出1483.33万元,实际支出4435.15万元,财政决算少反映支出2951.82万元。

   审计要求:应予以整改今后严格按规定编制真实、准确的决算。

整改措施:区工信局召开会议研究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进一步完善预决算编制,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区统计局区文广新旅局完善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真实支出编制决算报表;区供销社已于2022830日制定广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决算编制管理办法广供字【2022】8号文件),决算数据需分管领导核实,并经过办公会议决议后上报;壶峤镇加强财务管理,制定了《壶峤镇财务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真实反映财政预决算金额;湖丰镇加强财务管理,制定了《湖丰镇财务管理细则》(湖府发202225号),今后真实反映各项目收支。

   整改结果:已整改。

    ——资产管理方面

  1.部分货物采购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其中:壶峤镇列支广告宣传费、苗木采购费用等支出17.22万元,区工信局列支各类宣传费1.66万元。   

审计要求:应予以整改,今后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整改措施:壶峤镇加强财务管理,制定了《壶峤镇财务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政府采购程序区工信局开会研究分析原因,今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执行

整改结果:整改。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账实不符。区供销社2021年底“固定资产-公租房”余额为676.73万元,该公租房于2017年建成,2019年拆除,拆除时未按规定向区国资委上报核销手续,造成账面资产与实际固定资产不相符。

审计要求:按规定履行核销手续,真实反映固定资产

整改措施:区供销社已于2022年11月30日办理核销手续,账上真实反映固定资产情况

整改结果:整改。

   ——财务收支核算方面

   1.津贴发放不规范。壶峤镇发放学习强国奖励1.31万元、母亲节奖品0.46万元,湖丰镇违规向公职人员发放宣传报道奖励0.62万元。

    审计要求:应予以整改,依法依规处理

    整改措施:壶峤镇读书卡资金已经退回财政账户,母亲节奖品资金已经退回财政账户湖丰镇当事人已退回该项奖励。

   整改结果:已整改。

   2.上级专项资金结余两年以上未及时使用。截至审计日止,壶峤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的中央预算内资金结余41.5万元、湖丰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的中央预算内资金结余38万元,指标结余两年以上,未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审计要求:责令上述单位改正,按原资金渠道退回上述结余资金。

   整改措施:壶峤镇已组织施工单位对原垃圾中转站进行整改维修,预计2023年4月确保资金支付;湖丰镇党委、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将此项资金使用于在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农村沤肥垃圾中转站建设。预计2022年12月末拨款。

    整改结果:整改中

    3.公务接待费支出不规范,未实行一单一结制。其中:区文广新旅局7.86万元、区供销社1.09万元。    

审计要求:应予以整改,按规定报销公务接待费用,实行一单一结制度

整改措施:区文广新旅局严格参照《上饶市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规范公务接待结算区供销社已于2022830日制定了广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制广字【2022】9号文件),完善公务接待报销程序,及时下发报销制度,相关票据报销需多方领导确认后,予以报销,强化三公经费报销流程,做到一单一结,及时处理。

整改结果:已整改。

4.差旅费报销不合规。区供销社无住宿费、无名目报销差旅费0.49万元。

    审计要求:按规定报销差旅费    

    整改措施:区供销社已于2022年8月30日制定了广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制(广字【2022】9号文件),完善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时下发报销制度,相关票据报销需多方领导确认后,予以报销。

    整改结果:已整改。

    5.财务报销不规范。①白条入账,湖丰镇列支环境整治劳务费0.96万元,收款收据入账;②入账发票不合规,区供销个人发票入账报销费用0.44万元;③入账附件不齐全,区工信局佐证资料不齐全报销宣传费用3.14万元;④转账方与发票收款方不一致,其中:壶峤镇4.25万元、区供销社0.27万元、区文广新旅局0.5万元。   

审计要求:应予以整改,今后规范财务报销手续。

整改措施:湖丰镇镇党委、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强调财务制度的严肃性,杜绝再次出现白条收支及劳务未签劳务协议行为目前已补开税务发票区供销已于2022年8月30日制定了广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制(广字【2022】9号文件),完善发票报销制度,及时下发报销制度,相关票据报销需多方领导确认后,予以报销;区工信局进一步规范票据审核,补充完善了凭证附件壶峤镇支付给上饶市丹诚贸易有限公司资金追回,并支付给上饶市丹诚贸易有限公司其余资金收款人为开票公司负责人,今后资金拨付将严格走对公账户。

    整改结果:已整改。

6.违规报支非公务用车汽油费。2021年湖丰镇执法大队开支中零星汽油发票入账报支汽油费1.26万元。

    审计要求:责令湖丰镇自行改正

整改措施:湖丰镇执法队用车是原区城管执法大队下沉车辆,未上公务用车平台登记,但实属公务行为用车。湖丰镇党委、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强调执法队用车及保洁用车统一向区纪委报备由办公室统一集中管理。

整改结果:已整改。

7.往来账款未及时处理。2021年12月31日,区工信局应收账款余额22.78万元,应付账款余额27.25万元。经核实,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往来款均长达5年以上。

审计要求:责令工信局改正,履行相关程序,及时清理往来账款

整改措施:区工信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邀请已退休的老会计对账目进行梳理和清理。    

整改结果:整改。

8.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某某为区工信局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具有财务签字审批权,同时又兼任单位出纳

    审计要求:责令工信局下属单位融合推进中心改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整改措施:区工信局已开会研究整改,待融合推进中心借调区纪委人员12月份回单位由他接替出纳

   整改结果:部分整改。

  9.违规扩大开支范围违规扩大开支范围。2021年区商业总公司下属东门菜市场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无依据支付铜钹山镇石人村、霞峰镇方村社区扶持资金2.5万元。

审计要求: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规范财政财务支出行为

    整改措施:区商业总公司出台了《广丰区商业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广商字【2022】5号),今后将严格按照制度开展财务工作。

    整改结果:整改。

10.未及时收回个人借款。2021年3月王某某向区商业总公司单位东门菜市场借款1万元,借条约定当月归还,但至2021年底尚未归还。

审计要求: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尽快收回出借资金

    整改措施:区商业总公司已于2022年5月7日收回出借资金。    

整改结果:整改。

11.违规在下属单位报支本单位接待费用。2021年9月区商业总公司下属东门菜市场支付业务招待费1.17万元,该笔支出实为区商业总公司业务接待费用。

审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按规定支出接待费用

    整改措施:区商业总公司出台了《广丰区商业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广商字【2022】5号),今后将严格按照制度开展财务工作。    

整改结果:整改。

——其他方面

资金出借情况2021年5月、6月江西昌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丰分公司向区商业总公司下属东门菜市场借款36万元,借款用途为东街明珠市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及赔偿处理,并承诺在东街明珠菜市场工程款支付比例达80%后归还。

审计延伸发现,至2022年1月上饶市广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拨付江西昌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丰分公司东街明珠菜市场装修项目工程款416万元(合同价520.46万元),资金支付比例已达80%,截止2022年7月该笔借款尚未归还。

   

审计要求:责令区商业总公司尽快收回出借资金,避免国有资金流失。

整改措施:区商业总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收回出借资金。

    整改结果:已整改。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

   1.项目验收不规范。①壶峤镇壶峤居横塘坞水库修复工程第三方结算审核报告中的工程量与验收单中的验收工程量不一致,验收单中无管涵工程量、无太阳能路灯,但结算审核报告中有管涵工程3.01万元、太阳能路灯5套1.15万元。②洋口镇古城村易地扶持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总造价42万元,验收单中无具体施工工程量,仅有验收意见“合格”,缺少实质性的内容。③枧底至洋口新村乡道铁家畈桥头段护坡倒塌修复工程项目总造价39.89万元,验收意见为合格,缺少实质性的内容。   

审计要求:应予以整改,规范管理。

整改措施:壶峤镇对项目现场施工内容重新核对、管涵工程均已实施,验收单中无管涵工程量、无太阳能路灯系当时工作人员在填写验收单时漏填,现已重新根据项目现场情况填写验收单洋口镇组织开展复核验收并重新填写验收单,并制定洋口镇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规范项目验收中的各项内容;枧底镇进行建章立制,规范项目验收手续。    

整改结果:已整改。

2.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①枧底镇部分项目开标时间早于发包公告中约定的现场查看时间,且项目档案中发包公告时间存在篡改痕迹。如:铜坑村铁家畈道路白改黑项目开标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但发包公告中约定的现场查看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至25日。②枧底镇多个项目同一时点开标,7个村庄整治及基础设施项目开标时间均为2021年10月14日上午9点,存在不合理性。

   审计要求:应予以整改。

    整改措施:枧底镇已与第三方招投标公司解聘,另外聘招投标公司从事该镇招投标业务重新调整分工召开党委会,进行建章立制,规范招投标工作。

整改结果:已整改。

3.项目变更未履行变更手续。芦林街道枫树底水库项目结算审核价35.89万元,较合同价和送审价30.01万元增加5.87万元,增加19.56%,未履行变更手续。

审计要求:应予以整改,规范管理。

整改措施: 芦林街道办上述项目在剔除项目设计费及监理费用3.11万元后,该项目实际结算审核价为32.78万元,较合同价增加30.01万元,实际变更9.21%,无需办理变更手续。

整改结果:已整改。

4.项目结算不规范。①壶峤居横塘坞水库修复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中规格为单臂悬挑灯架抱杆式、单臂长1.2米以下、8米LED单悬臂的太阳能路灯单价0.23万元,同时期渡头村渡头道路硬化和渡头村道士塘环境提升项目中相同规格的太阳能路灯单价0.14万元。②芦林街道枫树底水库项目审定价35.89万元,至2021年10月已支付专项资金34.38万元。该项目结算价中含勘测设计费、工程建设监理费、质量检测费等工程服务费3.28万元,及以前年度石砌栏杆费用支出1.3万元。

审计要求:应予以整改,规范管理。

整改措施:壶峤镇对太阳能路灯价格进行查询,今后加强管理;芦林街道已用自有资金缴回3.11万元,栏杆项目是村居出于安全考虑提前实施了该项目。

整改结果:已整改。

5.项目预算评审时间和招投标时间存在逻辑错乱。毛村镇美丽集镇建设试点奖补资金70万元,审计发现该工程预算评审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而发包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

审计要求:应予以整改,规范管理。

整改措施:毛村镇研究制定重点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程序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确保以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二、审计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力度,建立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对已经整改的问题,我们将继续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促进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整改的制度化、长效化。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分析,确保审计整改件件有着落、个个有回音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拒绝或拖延整改以及屡审屡犯且情节较为严重的,及时报告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由相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2022年12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