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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饶市广丰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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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饶市广丰区审计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由上饶市广丰区审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共有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广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gfx.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广丰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丰区市民中心政府大楼B栋11层,电话:0793—265256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2年底,我局累计公开各类信息62条。其中:机关职能类13条;政策法规类4条;工作动态类32条;决策信息类5条;行政职权类8条。此外,我局还充分利用市局信息、政务信息、文明信息、报刊杂志宣传审计工作,通过美篇APP公开发布我局审计工作信息17篇次。同时在局内设置政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滚动电子宣传屏,最大限度地公开审计工作成果,最大限度地和公众进行交流,倡导信息公开工作最大化。

    (二)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2022年度,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没有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或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实行审计政务信息分类公开管理制度,定期发布。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严格内容审核,做好日常审计相关信息发布。二是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结合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各类重要审计信息的公开载体和公开方式。对区本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政府投资审计等相关重要信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公开。三是进一步规范政策法规信息公开。按照规定公开相关规范性文件,公布上级审计机关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发布或者转载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解读等信息。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以及国办、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标准,进行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优化改造,调整政务公开目录,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等功能。二是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回应机制。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网络政务舆情日常监测,确保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三是加强“热线服务”等功能建设。充分发挥“局长信箱”、“信访举报”等栏目公众服务功能,全年按时办理审计热线咨询11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完善了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一年来,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分别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要求,聚焦问题短板,对照2022年区政府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定期盘点落实情况,定期开展自查评估,认真查缺补漏。为抓好新《条例》的宣传培训和年度重点任务落实工作,组织参加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邀请区政府办、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题辅导,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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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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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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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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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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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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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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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我局在政务公开的形式载体、方式方法、实际效果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要提高,信息内容也有些单一,公文属性及规范性文件有关政策把握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2023年度,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广度深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主动公开的意识;二是加大决策预公开中意见征集范围和力度;三是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丰富解读方式、规范解读要素;四是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和舆情研判回应机制。及时发布部门领导在线访谈、政策解读等信息,注重舆情收集和研判,及时主动回应公众热点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2年,我单位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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