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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县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计划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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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县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
定向培养计划的请示
广丰县水利局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水利基层服务体系,根据赣水人事字[2012]64号《关于开展全省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的通知》和我县水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调研情况,决定从2012年起用5年时间,依托江西省水利水电学校,开展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三定向”(即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工作,计划在5年内每年定向培养4名专业技术人员(5年共20名)补充到我县基层水利部门及乡镇水管单位,请县人民政府给予批准。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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