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行政字〔2024〕9号
关于《上饶市广丰区旅游景点综合打造提升项目郊野游乐园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江西省广丰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上饶市广丰区旅游景点综合打造提升项目郊野游乐园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上饶市广丰区旅游景点综合打造提升项目郊野游乐园工程位于吴楚大道、迎宾大道、月兔大道及上饶南旅游慢道交汇处,是上饶南旅游慢道的东端点、也是进入广丰城区的入城门户。本项目地理位置:东经118°8′55.19″,北纬28°27′33.28″。项目周边设施齐全、道路便利,建设条件良好。
本工程建设征占地范围包括主体工程占地范围,工程建设征占用土地总面积33.60hm²,其中主体工程区33.60hm²。按占地性质分:永久占地面积为19.61hm²,临时占地面积为13.99hm²。
本工程挖填总量为5.78万m³,其中开挖量2.89万m³(含表土剥离1.02万m³),土石方回填量为2.89万m³(含表土回填1.02万m³),无借方,无余方。
工程建设总投资为8443.26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为8041.2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4年5月完工,施工总工期为9个月。
二、基本意见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与界定。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至同意至设计水平年(2024年)水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林草覆盖率为27%。
(四)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3.60hm²,防治责任单位为江西省广丰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1个防治分区,即主体工程区。
(六)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总投资估算为1106.1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6.88万元。
三、基本要求
(一)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3.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上饶市广丰区水利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4.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6.每年3月底前向上饶市广丰区水利局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市(区)水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7.根据赣财税〔2022〕29号规定,请及时到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市广丰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
(二)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如需要新设弃渣场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区水利局审批。
(三)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并向区水利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此复
附件:上饶市科信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报送《上饶市广丰区旅游景点综合打造提升项目郊野游乐园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的函(饶科水咨函[2024]6号)
上饶市广丰区水利局
2024年4月1日
上饶市广丰区水利局行政审批股 2024年4月1日印发
《上饶市广丰区旅游景点综合打造提升项目郊野游乐园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
上饶市广丰区旅游景点综合打造提升项目郊野游乐园工程位于吴楚大道、迎宾大道、月兔大道及上饶南旅游慢道交汇处。本项目地理位置:东经118°8′55.19″,北纬28°27′33.28″。项目周边设施齐全、道路便利,建设条件良好。
本工程建设征占地范围包括主体工程占地范围,工程建设征占用土地总面积33.60hm²,其中主体工程区33.60hm²。按占地性质分:永久占地面积为19.61hm²,临时占地面积为13.99hm²。
本工程土石方工程总量5.78万m³,其中开挖量2.89万m³(含表土剥离1.02万m³),土石方回填量为2.89万m³(含表土回填1.02万m³),无借方,无余方。
项目建设总投资为8443.26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为8041.2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本工程已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4年5月完工,施工总工期为9个月。
工程属剥蚀构造低山丘陵区,区内未见有大规模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不良物理地质现象。项目区属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7.9℃,多年平均降水量1688.3mm。项目区所在地属丘陵区,地面土层较厚,土壤主要为红壤、黄棕壤、水稻土为主,有机质、氮元素含量比较高,磷、钾等元素含量较低,土壤偏酸性,呈弱酸性反应,表土厚度在30cm左右,土壤抗蚀性一般。上饶市广丰区气候温暖多雨,植物种群丰富,地带性植物被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项目建设区以林地为主。
按照《江西省水土保持规划》中全国土壤侵蚀类型的区划,项目区地处南方红壤丘陵区,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².a。均为微度侵蚀。
项目所在上饶市广丰区属于江西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区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及生态红线范围内等水土保持敏感区。
2024年3月28日,在上饶市广丰区水利局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上饶市广丰区旅游景点综合打造提升项目郊野游乐园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上饶市广丰区水利局,建设单位江西省广丰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上饶市亮宇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以及3名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代表和专家察看了项目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编制内容的汇报。经讨论与审议,专家组建议通过技术评审。
经专家组讨论与审议,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如下:
一、方案报告编制依据充分,编制阶段为初设阶段,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3.60hm²。
三、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鉴于项目区项目所在广丰区属于江西省水土流重点治理区。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提出的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同意至设计水平年(2024年)防治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五、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面积19.61hm²;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最大水土流失量为1313.83t,可能新增的水土流失量为1206.87t。
六、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主体工程防治区等1个水土流失防治区。
(二)同意分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七、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九、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方法,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即从2023年9月开始至2024年12月结束。采用调查监测和定点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监测重点区域为项目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挖填边坡及裸露面。
十、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依据及方法和成果,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静态总投资1106.11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估算为1038.07万元,新增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为26.8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07.14万元,植物措施费848.47万元,临时措施费27.59万元,独立费用34.94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测费6.63万元),预备费61.0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6.88万元。
十一、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本技术审查意见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赔偿、补偿,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
评审专家组长(签字):
2024年3月28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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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上饶市广丰区旅游景点综合打造提升项目郊野游乐园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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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省(市、区) |
江西省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上饶市(1个) |
涉及县或个数 |
广丰区(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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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
用地面积33.60hm² |
总投资(万元) |
8443.26 |
土建投资(万元) |
8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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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工时间 |
2023年9月 |
完工时间 |
2024年5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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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占地(hm²) |
33.60 |
永久占地(hm²) |
19.61 |
临时占地(hm²) |
1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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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量(万m³)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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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 |
2.89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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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防治区名称 |
江西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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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貌类型 |
丘陵 |
水土保持区划 |
南方红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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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微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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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²) |
33.60 |
土壤容许流失量[t/(km².a)]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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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
1313.83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120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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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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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 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8.0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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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防护率(%) |
98.0 |
表土保护率(%) |
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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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植被恢复率(%) |
98.0 |
林草覆盖率(%)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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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措施工程量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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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区 |
表土剥离1.02万m³,表土回填1.02万m³,场地平整50800m²,植草沟2098m。 |
陆地植被种植:朴树172株、无患子113株、乌桕227株、水杉925株、香樟178株、马家柚132株、樱花527株、桃树326株、绣球613.1m²、细叶芒3847m²、花叶山菅兰2273.1m²、大吴风草1074.4m²、蝴蝶花2224.7m²、肾蕨8724.7m²、麦冬5995.2m²、旱金莲1332.6m²、姬岩垂4650.3m²、熊猫堇6480.3m²、撒播草籽5434m²、草坪5604.5m²; 耕地种植:水稻-油菜轮作53098.1m²、地肤-向日葵轮作5415.2m²、向日葵-油菜轮作9525.5m²、紫云英-水蓼花混种5595.3m²、水生农作物25474.3m²、有机水果-蔬菜园26379.3m²; 水生植物种植:香蒲285.9m²、水生美人蕉631.2m²、再力花922m²、花叶芦竹389.2m²、旱伞草369.2m²、黄菖蒲1205.3m²、花菖蒲1017m²、水芹780.7m²、水草生鸢尾1036.6m²、荇菜1019.6m²、铜钱草386.5m²、荷花4806.1m²。 |
临时排水沟4496m,苫布覆盖0.48h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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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万元) |
107.14 |
848.47 |
2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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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措施总投资(万元) |
1106.11 |
独立费用(万元) |
3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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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费(万元) |
7.18 |
监测费(万元) |
6.63 |
补偿费(万元) |
2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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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编制单位 |
上饶市亮宇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江西省广丰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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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郑漠寒 |
法定代表人 |
张恩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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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赣东北大道32号3-1513 |
地址 |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大石街道城南站办公楼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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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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