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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饶市广丰区军潭扩容引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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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行政字〔20248

关于上饶市广丰区军潭扩容引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上饶市广丰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上饶市广丰区军潭扩容引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上饶市广丰区军潭扩容引水改造工程位于信江水系丰溪河支流十五都港中下游的铜钹山镇和岭底村附近。取水管道起点桩号K0+000位于七星水库拱坝右岸上游约240m处,与新建分层取水塔连接,取水管道沿七星村、白石塔、狗栏坑、岗头、白水坑、高阳村、上大满岭、下大满岭、愚公洞,隧洞终点桩号K14+250接减压调蓄池,管道最终接军潭新大桥下预留DN1600取水管;新建取水塔位于七星水库拱坝右岸上游约240m处,地理坐标:东经118°19′47.75″,北纬28°10′9.77″;新建减压调蓄池位于军潭新大桥东侧愚公隧洞进口山坡上,地理坐标为:东经118°16′36.60″,北纬28°16′6.07″。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75hm²,其中永久占地面积5.23hm²,临时占地面积2.52hm²

工程挖填总量为25.85万m³,其中开挖量17.30万m³(表土剥离0.91万m³),土石方回填量为8.55万m³(表土回填0.91万m³),无借方,余方8.75万m³由余土公司负责运至砖厂制砖及砂场制砂等综合利用,不另设弃渣场、取土场

工程建设总投资为31981.69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为26005.44万元。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5月开工建设,于2027年6月完工,施工总工期为38个月。

、基本意见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与界定。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至同意至设计水平年(2027年)水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林草覆盖率为26%

(四)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7.75hm²,防治责任单位为上饶市广丰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2个防治分区,即主体工程区、临时施工场地区

(六)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总投资估算为198.12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20万元。

三、基本要求

一)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3.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上饶市广丰区水利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4.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5.生产建设单位应对水土保持工程涉及的拦渣和斜坡防护措施的工程安全稳定进行定期监测。

6.每年3月底前向上饶市广丰区水利局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市(区)水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7.根据财税(2020)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2020)第21号规定,请及时到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市广丰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

(二)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如需要新设弃渣场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区水利局审批。

(三)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并向区水利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此复

附件:上饶市科信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报送《上饶市广丰区军潭扩容引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的函(饶科水咨[2024]5)

上饶市广丰区水利局

                               2024316

上饶市广丰区水利局行政审批股         2024316日印发

《上饶市广丰区军潭扩容引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

上饶市广丰区军潭扩容引水改造工程位于信江水系丰溪河支流十五都港中下游的铜钹山镇和岭底村附近。取水管道起点桩号K0+000位于七星水库拱坝右岸上游约240m处,与新建分层取水塔连接,取水管道沿七星村、白石塔、狗栏坑、岗头、白水坑、高阳村、上大满岭、下大满岭、愚公洞,隧洞终点桩号K14+250接减压调蓄池,管道最终接军潭新大桥下预留DN1600取水管;新建取水塔位于七星水库拱坝右岸上游约240m处,地理坐标:东经118°19′47.75″,北纬28°10′9.77″;新建减压调蓄池位于军潭新大桥东侧愚公隧洞进口山坡上, 地理坐标为:东经118°16′36.60″,北纬28°16′6.07″。

本工程建设征占地范围包括主体工程、临时施工场地占地范围,工程建设征占用土地总面积7.75hm²,其中主体工程区5.84hm²、临时施工场地区1.91hm²。按占地性质分:永久占地面积为5.23hm²,临时占地面积为2.52hm²。

本工程土石方工程总量25.85万m³,其中开挖量17.30万m³(表土剥离0.91万m³),土石方回填量为8.55万m³(表土回填0.91万m³),无借方,余方8.75万m³由余土公司负责运至砖厂制砖及砂场制砂等综合利用,不另设弃渣场、取土场。

项目建设总投资为31981.69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为 26005.44万元。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5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7

6月完工,施工总工期为38个月。

工程沿线属剥蚀构造低山丘陵区,区内未见有大规模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不良物理地质现象。项目区属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7.9℃,多年平均降水量1688.3mm。项目区所在地属丘陵区,地面土层较厚,土壤主要为红壤、黄棕壤、水稻土为主,有机质、氮元素含量比较高,磷、钾等元素含量较低,土壤偏酸性,呈弱酸性反应,表土厚度在30cm左右,土壤抗蚀性一般。上饶市广丰区气候温暖多雨,植物种群丰富,地带性植物被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项目建设区以林地为主。

按照《江西省水土保持规划》中全国土壤侵蚀类型的区划,项目区地处南方红壤丘陵区,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².a。均为微度侵蚀。

项目所在上饶市广丰区属于江西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区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及生态红线范围内等水土保持敏感区。

2024年3月13日,在上饶市广丰区水利局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上饶市广丰区军潭扩容引水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上饶市广丰区水利局,建设单位上饶市广丰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上饶市宣合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以及3名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代表和专家察看了项目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编制内容的汇报。经讨论与审议,专家组建议通过技术评审。

经专家组讨论与审议,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如下:

一、方案报告编制依据充分,编制阶段为初设阶段,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7.75hm²。

三、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鉴于项目区项目所在广丰区属于江西省水土流重点治理区。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提出的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同意至设计水平年(2027年)防治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6%。

四、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线)的水土保持评价结论。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提出的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的措施。

(二)同意从水土保持角度对项目占地、土石方平衡、表土剥离、施工工艺与方法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三)同意对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与界

定。

五、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面积7.75hm²;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最大水土流失量为 998.00t,可能新增的水土流失量为932.61t。

六、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主体工程防治区、临时

施工场地区等2个水土流失防治区。

(二)同意分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七、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布设及各项防治措施的等级与标准。

同意方案设计提出的表土剥离、排水、土地整治、边坡防护、绿化、以及临时排水沉沙、拦挡、苫盖等措施。

八、施工组织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和进度安排。

九、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方法,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即从2024年5月开始至2027年12月结束。采用调查监测和定点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监测重点区域为项目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挖填边坡及裸露面。

十、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依据及方法和成果,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静态总投资198.12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144.71 万元,新增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为53.4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1.47万元,植物措施费73.32万元,临时措施费41.75万元,独立费用34.52万元,预备费10.8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20万元。

十一、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本技术审查意见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赔偿、补偿,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

                        评审专家组长签字):

20243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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