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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1年度先进股(室)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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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1年度先进股(室)和
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201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体干部职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水利各项工作,圆满顺利地完成了2011年各项工作任务,在日常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思想端正、作风优良、工作勤奋、业绩显著的干部职工。为进一步彰显水利人“团结和谐,苦干实干,敢拼敢打,敢于牺牲,乐于奉献;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精神风貌,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今后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实现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经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2011年度先进股(室)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 先进股(室、站)(4个,每个股室奖励1500元):
财统股、水政股、水保办、质监站
二、 先进股(室)股长、主任(5人,每人奖励800元):
黄金福、余厚安、吴国和、王小明、张如福
三、先进技术人员(6人,每人奖励600元):
潘跃明、冯祥林、吴国徽、姜重兵、周建华、赵垂平
四、先进工作者(9人,每人奖励500元):
姜丽敏、周晓红、余裕建、程 慧、俞庆九、杨晓梦、郑时丰、阮学德、周海波
五、后勤保障与水利普查先进个人(4人,每人奖励500元):
杨仁松、王妍明、江振怀、王六松
六、先进党务工作者(3人,每人奖励2000元):
程正海、陈思联、苏承联
七、先进行政工作者(3人,每人奖励2000元):
黄祖国、郑建云、芮可富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股(室)和先进个人,继续弘扬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组织纪律,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为水利建设事业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先进,振奋精神,团结拼搏,爱岗敬业,廉洁奉公,为我县水利建设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0一二年二月二日
 
 
 
主题词:评选先进            表彰           决定 
广丰县水利局办公室             2012年2月2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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