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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市水利行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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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水字〔2021〕36号

上饶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市水利行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余干县河道水库管护中心、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农工部、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社会发展局

现将《全市水利行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饶市水利局

202172

全市水利行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若干措施》和省水利厅《全省水利行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细则》精神,推动我市水利行业扫黑除恶工作实现常治长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建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组织领导机制

(一)健全领导机构。将全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调整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市水利系统主要负责同志要继续扛起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水利行业相关领域治理全程领导、全面把关,有效推进水利行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顺利进行。全市水利系统扫黑办要更好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统筹协调行业资源和力量,深化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继续落实安排专兼职人员,保障扫黑除恶斗争稳步有序开展。

(二)常态研究部署。全市水利系统要把扫黑除恶斗争纳入水利改革发展全局谋划推进,作为水利工作和平安建设的重点任务,常研究、常部署、常推进,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经常性调研,坚持各级领导带头调研,把握行业扫黑除恶斗争规律,创新理念思路和方法手段,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三)加强综合保障。将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水利部门的年度部门预算予以保障。在充分利用现有办公资源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确保适应工作需要,符合保密要求。加强队伍建设,适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宣传发动。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重要决策部署,水利行业领域扫黑除恶重大举措、显著成效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综治宣传月”等重要宣传节点和平安江西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深入开展水利法规、扫黑除恶政策和工作要求宣传普及,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二、落实源头治理加强行业乱象常态化整治

(五)持续加强河道采砂整治。落实九部门河道采砂联合整治长效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形成部门联管工作合力;加强河道采砂船舶(机具)源头治理,积极联合交通运输、工信、公安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私自建造、改装“隐形泵”等“三无”采砂船舶(机具)清理整治。强化疏浚砂石综合利用监管,规范因吹填固基、整治疏浚河道、航道和涉水工程等需进行河道采砂的审批流程,严厉打击整治借疏浚之名进行非法采砂的行为。大力开展非法采砂整治,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专项执法行动。

(六)大力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整治。深入排查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暴力围标、非法阻工等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及时查找相关领域监管漏洞,制定完善长效打击和防范机制,从严从源加强监管,全面堵塞监管漏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七)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全面排查非法围湖造地、非法侵占河湖岸线、非法买卖滩涂等方面问题线索,深入查找行业监管中的漏洞,制定完善长效打击和防范机制。针对部分地方河湖“清四乱”、非法矮围整治、河湖划界等方面推动力不够的情况,深入查找原因,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发力,并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

(八)切实强化水资源监管。深入查找在取用水管理等水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判,查找薄弱环节,完善防范打击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水资源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取用水管理长效机制,认真分析研判工作中的差距,从制度层面思考解决问题方式。

(九)持续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加强重大水土流失问题治理,抓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建立健全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制度。加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提升水利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日常管理规范化水平,强化行业源头管控,健全防范涉水领域黑恶势力滋生的体系机制。严格河湖水域和岸线空间管理,实行涉河湖行为全过程监管;加强河湖管理动态监控,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加强水利建设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健全水利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健全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常态化机制,持续推进标准化管理巩固提升;常态化开展水库、水闸、堤防、农村饮水工程、灌区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督查暗访,督促提升日常管理水平。压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采砂规划、采砂审批许可、现场监督管理、采砂船舶(机具)管理、砂石采运单管理等方面制度。健全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制度机制;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三、健全落实打早打小常态化依法惩处机制

(十一)扎实开展线索摸排。坚持把水利行业问题线索摸排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有力抓手,加强对重访、聚访等信访举报案件和水行政执法案件、水利综合监督发现问题等情况的综合分析,以屡访不断、聚访不散等信访问题及屡查屡犯的违法人员、屡次发生水事违法行为地点作为重点排查对象,深入发动群众,紧盯线索精准发力,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设立配强线索核查小组,对收集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线索核查小组核查。所有线索做到及时转换交接,在工作台账中做到“闭合回路”,确保所有线索及时清零,实现闭环处理。

(十二)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充分发挥问题线索对打击黑恶势力的导向作用,加强对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信访举报、网络舆情和行政执法案件等信息的情况分析研判,从中深挖排查黑恶犯罪问题线索,坚持打早打小打苗头,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在水利行业领域死灰复燃。对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本级扫黑部门,并加强与政法部门协作配合,推进依法严惩水利领域黑恶违法分子。

(十三)坚持严格依法办案。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执行法律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等,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落实和新《行政处罚法》的贯彻执行,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做到依法规范、执法为民。深入贯彻落实《上饶市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加强与刑事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络协作,强化行刑衔接。严格落实凡案必查的要求,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深挖各类违法行为背后可能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问题线索,实现案件清结。

四、健全落实科学精准常态化督办检查考核激励机制

(十四)定期开展调研指导。县一级水利部门每年要对本级扫黑除恶斗争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梳理分析研判,有针对性的加强调度和工作部署。市水利局将结合各类检查考核,每年至少对全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开展2次情况调研,推动各项工作扎实落地。

(十五)精准开展挂牌督办。针对上级移交的重大问题、省市县扫黑及政法部门对水利行业反馈的突出问题、网络舆情反映的重点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对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相关单位给予通报或约谈,坚决抓好问题整改。

(十六)加强工作考评。发挥考核考评“指挥棒”作用,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纳入水利发展改革考核、平安建设等考评体系,结合日常“7+X”清单报送、任务落实、专项整治等情况科学赋分,强化考评结果运用,以考促进,推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有效落实。

(十七)开展表扬激励。积极参与各级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开展的评先表彰,适时通报表扬水利行业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激励行业上下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信心与决心,进一步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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