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充分了解上饶市广丰区龙和新型建材厂年产1.2亿块(折标砖)轻型砌块隧道窑自动化生产线技改项目周边社会各界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做好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上饶市广丰区龙和新型建材厂年产1.2亿块(折标砖)轻型砌块隧道窑自动化生产线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上饶市广丰区龙和新型建材厂
(3)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4)选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五都镇现有厂区内
(5)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原有用地及厂房进行技术改造,技改项目不涉及页岩、煤矸石开采,项目建成后,全厂生产规模维持年产1.2亿块(折标砖)。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饶市广丰区龙和新型建材厂
单位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五都镇现有厂区内
联系人:郑苏薇电话:18879364884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机构名称:江西省暹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36号星河国际3号楼3002室
联系人:谢思松电话:19179317377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SowcY6l0Uns27GWgfjEYw
提取码:qb4n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公示10个工作日内,如需要查阅电子版及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第三条,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我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我单位工程建设部、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并归档备查。
上饶市广丰区龙和新型建材厂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