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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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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由上饶市广丰生态环境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共有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广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fx.gov.cn)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上饶市广丰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丰区丰溪街道卧龙城龙腾路实验小学隔壁,电话:0793—795200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广丰生态环境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密切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建立工作网络,健全运行机制,保证信息网络安全,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开平台的形式,及时、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讲求实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的原则,为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全局年度重点工作,成立了专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事项,并配有信息专干,各业务科室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政务公开工作组审核后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二)做好常态化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大力挖掘、积极引导,及时编报工作动态和重要工作信息。对制度性、政策性信息长期公开,一般性、临时性信息随时公开,同时在发文、收文过程中及时明确信息属性,对界定为主动公开的文件信息做到及时上网公布、及时报送党务政务信息系统、及时联系相关媒体,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面。

(三)规范办好依申请公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办理、答复及归档等各环节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2021年区生态环境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办结率100%。2021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对我局平台界面和栏目进行了优化。做好依申请公开渠道和留言咨询平台的维护保障工作,落实专人每天查看网上咨询、依申请公开系统等方式提交的咨询、留言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便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受理、答复和回访,切实保障政民互动渠道畅通。

(五)监督保障。一是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每年培训计划,2021年累计开展了2次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价考核,并组织了4次政务公开培训。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方面,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的各项要求积极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存在对部分栏目更新不够及时,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等现象。下一步工作,一是配强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培训会,增强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1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1年度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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