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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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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上饶市广丰生态环境局根据本单位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上饶市广丰生态环境局党政办联系(地址:上饶市广丰区丰溪街道龙腾路,电话:0793-2626181,邮编:3346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上饶市广丰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当前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问题,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规范办理信息公开申请,深化政务服务质效,强化政策解读引导,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5年,上饶市广丰生态环境局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环评审批、环保执法等核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拓宽公开渠道、细化公开内容。全年通过广丰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环评审批、环保执法等信息246条,保障群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知情权与监督权。进一步优化群众服务功能,方便群众咨询有关政策,对环保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监测、行政许可、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环境信息化建设及生态保护修复等核心业务,深化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

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细化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寄送、存档等全环节操作规范。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第一时间登记转办、依规处置,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答复。针对属于主动公开范畴的信息,及时告知申请人获取渠道;对非主动公开或信息不存在的情形,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对涉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申请,压缩办理时限,提升答复效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常态化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高效运转。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守“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信息开展多维度审核把关,杜绝错别字、敏感词、涉密内容、不规范法律表述及隐私信息外泄,筑牢信息发布安全防线。

(五)监督保障

上饶市广丰生态环境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形成“主要领导统筹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明确由局党政办牵头协调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覆盖各股室、生态环境服务中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和生态环境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的信息联络员网络。通过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细化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推动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行、制度化管理和规范化操作,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我局2025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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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公开信息数量不足的问题,与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知情需求尚有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对照年度任务清单和公开目录,进一步增加公开内容;三是拓展公开渠道,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构建多元化的信息公开平台。通过以上措施,确保环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更好地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情况

2025年,涉及到我单位工作任务已全面落实

)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5年,我单位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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