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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区环保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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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区上下贯彻落实争当生态文明标兵、绿色崛起先锋发展理念,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以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强化环境执法、保障环境安全、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努力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获得2018年度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经济巡查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第一名等殊荣。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把好准入关口,切实做好源头防范把控

切实履行环保职责,严格把好项目准入关。在建设项目引进过程中,从生产工艺、选址等方面严格把关,严禁国家淘汰工艺和重污染项目落户我区,尤其对印染、制革、化工等企业拒绝引进,严禁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开发新建项目,切实从源头上做好防范把控。今年以来,全区共对46个项目进行环评审批,新进项目环评率达100%,否决了18个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存在污染隐患的项目同时为新进项目提供优质服务,积极推进“最好跑一次”改革,在办事时间、办事流程上进一步压缩,着力优化发展环境。积极为区内耀腾资源、银泰乐科技、康鑫铜业、金宏铜业、新世纪等企业执行退税政策提供环保技术支撑。

(二)强化两个重要抓手,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环境执法。一是全力落实环保督察整改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鐀我区共有3个方面11个整改问题,其中3个个性问题,8个共性问题。广丰区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切实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经过一年多整改,11个整改问题,3个个性问题完成整改并已上报销号,其余8个共性问题,整改进展均达到省、市要求的整改序时进度。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及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涉及我区的信访问题共计53个,剔除重复问题后实际反映问题37个,件件做到按要求及时调查处理并回复。目前,已整改完成29个,基本完成6个,有序推进2个。今年来,以环保督察为契机,全面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我局对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涉水、涉气类企业,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检查企业180余家,处罚金额146余万元,责令限期整改企业27家,责令停产企业29家,侦破环境污染刑事案件4起,对18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查处环境污染行政案件10起,行政拘留14人(其中下溪一起案件就处置危废300余吨,刑拘9人,追缴处置费用254万元、生态恢复费用320万元)。

二是解决环境热点问题。加大在线监控覆盖面,要求重点污染源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实时、全面、客观掌握主要污染因子等排污情况,目前已有12家企业安装到位,监测数据即时联入省市区的监控平台,做到24小时的全方位监管。同时,联合国土、工信委、农业、水利等部门对区内砖瓦窑、畜禽养殖、采砂制砂行业、水源地进行了全面整治。切实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开通了广丰区“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今年来,受理承办的其他各类环境信访件共125件,已办结124件,办结率为99.2%。三是环境违法犯罪追究机制逐步建立。强化与区公安局、检察院的横向协调联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专题预防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意见》;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配合,形成了环境犯罪联合调查和案件移送机制。成功调处下溪外来工业废液倾倒事件等。

――环境监测。一是率先建立“环境监控平台”,对我区污水处理厂、芦林纸业、科鼎金属等多家重点企业进行重点监控管理,目前共完成监测数据2300多个。二是做好做实常规监测,对全区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进行监测;对铜钹山军潭水库(五河源头)每月进行监测;对我区出境水每月进行监测;对全区所有水库(160座)每年进行监测。2018年区内主要河流断面水达标率100%,饮用水达标率100%。三是维护好空气质量监控平台,2018年,广丰区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优良率达到94.6%,处于全省中上水平;全区PM2.5平均浓度41微克/立方米以内,年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其中34月二个月在全省排前十,受到省生态环保委员会的通报表扬。

(三)全力抓好三项防治,强化区域污染综合治理

一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加强与建设局联动,切实抓好建筑工地、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全区共有加油站28座,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了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作,且运行良好;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巡查,做到发现一起、及时制止一起、处理一起,2018年以来未发现有秸秆露天焚烧的现象;根据饶环大气字〔20174号文件要求,我区已全部完成了干洗行业整治工作。二水污染防治方面。持续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保护饮用水安全。对铜钹山军潭水库及五河源头保护区范围为核心,对水库周边工业企业和生活源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同时加强沿岸两侧环境执法力度,对沿河1公里范围内涉水企业和下游污水排放企业进行综合整治,及时清除环境隐患,改善流域水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消灭劣V类水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73号)文件精神,我区通过配套管网建设、沿岸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涉水企业集中整治等措施良好地完成了我区消灭劣V类水工作任务。三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强化对养殖业的排污监管,督促养殖企业加快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鼓励采用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推广雨污分离、粪尿干湿分离等措施,实现清洁养殖,完善“三池”配套设施建设,防止污染物的渗漏、散落、溢流、雨淋、恶臭气味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配合上级部门完成了完成农用地土壤详查样品采集任务。根据省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要求,完成了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是环境承载量压力大。区域的环境容量是有限的,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如果不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环境空间,资源环境将面临瓶颈约束,环境承载力将面临压力,会造成新上项目的要求与总量指标控制发生碰撞,导致有些新项目因无总量指标而无法审批。二是环境信访压力大。随着经济飞速发展一边区域内企业不断增多,一边人们生活水平和环保意识不断提高,造成环保投诉逐年猛增,为维护老百姓的环境权益和社会安定团结,防止群体事件的发生,处理日益增多的群众信访投诉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工作压力很大。三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新时期新形势下,环保工作任务繁重,环境监管的压力大大增加。目前我局执法监管队伍人员相对较少,既要保障环境安全做好全区范围的环境监管,还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处理日益增多的群众信访投诉,存在一定压力。

三、下步工作

(一)加大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

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保护饮用水安全。加快建设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自动监测站,构建水质监控预警系统。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深入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对区域主要河流交接断面实行全面水质监测。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完成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切实抓好建筑工地、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继续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保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并实现数据联网。

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开展耕地土壤调查,优先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强化工矿企业生产、危险废物处置、污泥利用、电子拆解、肥料农药农膜等使用的环境监管。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专项排查,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二)强化治污减排,促进转型升级

严把环境准入关。紧紧抓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五项总量指标,严守生态红线,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杜绝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入园落户。严格执行国家产业调整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严把企业排放关。以造纸、印染、化工、畜禽养殖、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加大企业水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强园区污染集中治理。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督促排污企业革新工艺,完善在线监控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防范环境风险,维护环境安全

巩固环保督察和专项行动成果,建立并及时更新环境风险源动态档案和数据库。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监管,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管理。严格化学品环境准入,加强工业企业使用、贮存化学品风险防控,将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纳入日常重点环保监管范畴。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强化环境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

(四)巩固生态优势,筑牢安全屏障

着力保护以铜钹山、丰溪河为主体的生态屏障。积极实施矿山复绿行动,开展老矿山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创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力争年内创建完成1个省级生态乡镇、 2个省级生态村、 10个市级生态村。

(五)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绿色发展

完善环境保护新机制。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加快推进环境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控区场化运营。积极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试点。

构筑共同参与新格局。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各级政府环境保护意识。深入推进环境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知情权。继续落实环境保护有奖举报制度,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加强环保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建设,积极引导群众规范有序参与环境保护。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让人们在充分享受绿色发展所带来的便利和舒适的同时,履行好应尽的可持续发展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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