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批 2023年9月20日)
【字体: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所在县区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0230920303 广丰区枧底镇东井村村支书联合外人在村内非法挖山毁林建沙场,制沙的所有设备已快安装好,目前已有大片山林山地被毁坏,造成水土大量流失,严重损害村民的集体利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广丰区 生态破坏 广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该信访件的办理工作,成立以区委常委、副区长幸锋为组长,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枧底镇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环境信访问题处理专班,于2023年9月21日对该信访件反映内容进行现场核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枧底镇东井村村民委员会为了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结合本村实际情况,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村“两委”会议,4月28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拟在枧底镇东井村创办水泥制品加工厂,并上报广丰区枧底镇党委会研究。2023年5月5日经广丰区枧底镇党委会会议研究一致同意东井村村民委员会在东井村创办水泥制品加工厂,予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水泥制品加工厂营业执照上名称为:上饶市广丰区东井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运珍,成立日期:2023年5月15日。枧底镇东井村村民委员会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情况下,于2023年5月底开始在东井村西岭山西培(虎形电站后面)整平土地及安装制水泥制品加工设备。2023年6月15日,江西昊成测绘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了实地测绘,该地块占地总面积为404.6㎡,其中农用地(农村道路)面积为144.35㎡,林地面积为260.25㎡,未涉及耕地:土地权属为东井村集体所有,土地性质为农用地、林地。2023年6月15日广丰区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向枧底镇东井村村民委员会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广自然资责停字2023C012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广自然资责改字2023C012号),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
枧底镇东井村村民委员会准备用堆放在东井村西岭山西培(虎形电站后面)的砂石混合料进行水泥制品加工;拟使用的砂石混合料来自于2021年枧底镇东井村村民委员会在东井村野闸处建设农民建房安置区施工过程中,因施工要求采出的部分砂石混合料,准备用于规划区农民建房及道路建设使用。根据国家明确规定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工程施工过程中无法避免而采出的弃土、弃石、弃渣必须集中堆放,统一管理,依法处置,现已停止一切施工行为。信访件中反映现场安装制沙设备,据核实,该处未纳入广丰区机制砂石加工企业名单,也不允许其加工生产建筑用砂石,当地党委、政府及周运珍本人也解释并承诺不会加工经营砂石生产。该批砂石混合料于2023年7月12日在上饶日报刊登砂石转让公告,现已按国有资产依法处置到位。
存在问题:枧底镇东井村村民委员会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情况下,于2023年5月底擅自在东井村西岭山西培(虎形电站后面)整平土地及安装水泥制品加工设备,该地块占地总面积为404.6㎡,其中农用地(农村道路)面积为144.35㎡,林地面积为260.25㎡。
部分属实 要求枧底镇东井村村民委员会对占用的144.35㎡农用地(农村道路)和占用的260.25㎡林地进行整改。
2 D20230920315 广丰区横山镇余村村项家源,在半边山水库边,靠山边有一户人家(户主:候恭水)的后面,有一个纺织厂,属临时搭建的厂房,建设时地块是湿挖的。纺织厂无任何生产手续,散发出的气味很臭,污水未经过任何处理直接外排,厂区用电是居民用电。 广丰区 大气、水污染 广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该信访件的办理工作,成立以区委常委、统战部长、政法委书记廖文华为组长,广丰生态环境局、横山镇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环境信访问题处理专班,于2023年9月21日对该信访件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该企业目前处于停产状态,配备一个20立方米左右的水箱,作为生产时的循环水池。由于生产过程中的损耗,定期通过管道从距离100米左右的半边山水库抽水,用于补给水箱内的循环水池,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和外排,污水未经过任何处理直接外排问题不属实。业主正在挖水井,准备通过取用地下水定期补水,不再通过管道从周边水库补水。通过与供电部门联系核实,该作坊生产用电为三相用电,反映用电是居民用电不属实。现场卫生较差,物品随意摆放,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有异味。
存在问题:现场卫生较差,物品随意摆放,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有异味。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对厂区卫生进行清理,物料按要求规范堆放,同时属地镇、村加强日常监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