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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饶市呈翔科技公司保护膜及包装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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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呈翔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上饶市呈翔科技公司保护膜及包装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上饶市广丰生态环境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意见收悉,根据《报告表》结论和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项目批复意见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位于上饶高新区芦洋产业园B区双创园1栋中心地理坐标:E118°6'23.533",N28°24'6.653"占地面积6000㎡,属新建项目主要建设流延生产线2条、吹膜生产线5条、制袋生产线2条,流延生产工艺是外购LDPE(塑料粒子)经拌料、流延、电晕、收卷、检验;吹膜生产工艺是LDPE(塑料粒子)吹膜后检验;制袋生产工艺是塑料薄膜经印刷、复合、熟化、制袋、成品入库。产品方案为:塑料薄膜1000t/a、包装袋800t/a。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缓解和控制环境不利影响。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总体结论

二、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你公司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要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流延、吹膜、印刷、熟化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流延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吹膜、印刷、熟化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项目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有机废气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4标准和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与表2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建污染源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 A.1规定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雨水、污水管网,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生产设备运行噪声,要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综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运行期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应及时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边角料、废包装袋及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废油墨及桶废机油及桶废活性炭废胶水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收集、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要及时清运产生的固体废物,确保现有固废暂存间有足够的容积满足项目需要。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间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建设单位应配合上饶高新区做好规划控制在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居民楼、医院、学校等敏感建筑

(六)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相应的标志牌;废水、废气排放管道要按照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永久性的监测采样口。

(七)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要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落实环境监测计划。项目营运后要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要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对项目原料、产品及不可利用废物的管理应严格按照《报告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执行。

(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项目配套的环保设备设施应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报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九)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要制订严格的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帐严禁擅自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杜绝事故性污染排放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环境信息公开要求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设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信息要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结论及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如下:CODcr:0.014t/a、氨氮0.0014t/a、VOCs:1.1323

排污许可、竣工验收和项目变更等要求

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需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江西上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在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按照国家最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落实有关要求

你公司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按规定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编制的验收报告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同时向我局报备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项目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

本次审批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内容,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日常环境监管要求

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字202170)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上饶市广丰生态环境局

202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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