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广丰区文广新旅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广丰区人民政府网站文广新旅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丰区文广新旅局联系(地址:广丰区市民中心B区6楼,电话:0793--2652574,邮编3346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广丰区文广新旅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政务公开办有力指导下,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我局积极开展“权力清单”活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规认真受理群众咨询举报,及时回复市民网络问政,主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机关制发文件立即明确是否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做到依法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以政务公开带动事务公开,指导下属单位特别是免费开放的公益文化单位做好事务公开工作,公示开放事项,兑现服务承诺,实现文化惠民。及时公开文广新旅政务信息,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按统一规定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2020上传政务信息61条,办结网民问政回帖3条。
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费用,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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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1 |
-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1 |
-3减数量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7 |
+37 |
37 |
行政强制 |
0 |
0 |
0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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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增减数量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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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723.9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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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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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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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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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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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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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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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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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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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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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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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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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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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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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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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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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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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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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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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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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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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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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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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
1.因机构改革,乡(镇)文化站全部撤并,各乡镇对文旅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同,存在思想认识不够的情况。文旅资源的普查、开发、利用还不够充分。
2. 旅游开发模式雷同,产品同质化严重;旅游市场辐射力弱,吸引力和影响力有限等。
3.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人员编制少。远远不能适应区域宽、任务重的现实情况。
改进情况:
1.全力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群众文化活动,创作红色教育情景剧《永远的丰碑》和以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工作为主题的文艺作品。
2.全力创建旅游品牌。扎实做好各项旅游品牌的创建。以全国徐霞客线性文化申遗为契机,融入徐霞客节点城市旅游圈。
3. 全力做好博物馆陈展项目和闽浙赣省委机关旧址(铜钹山)维修项目工作。
4. 全力开展文旅市场秩序整治,严查各类无证经营、违法违规经营场所和活动。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依法查处非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装置。
5.全力打响广丰旅游攻坚战。全面启动广丰全域旅游开发工作。以全域旅游策划规划为抓手,与驴妈妈集团全面合作,开发铜钹山旅游、嵩峰十都文旅小镇等。以中规院总规为导向,全面启动城北新区、洋口古镇、丰溪河沿线旅游慢道、信江文化产业经济带等项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1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1年度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