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丰鑫龙中医院主动申请,我委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1.医疗机构名称:广丰鑫龙中医院
2.机构类别:营利性医疗机构
3.法定代表人:吴秋水
4.机构地址:广丰区丰溪街道丰溪南大道卧龙城G区26号
5.登记号:PDY20122336110317A2102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7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和单位如有意见,请实名向我委反映。
受理部门:上饶市广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受理地址:广丰区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卫健委窗口
联系电话:0793-2685075
广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