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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监局开展疫苗流通领域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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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上级下发的《关于转发近期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近期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明电[2023]69号)要求,广市管局开展对免疫规划疫苗非免疫规划疫苗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新冠病毒疫苗特别重点加强含 XBB 变异株抗原成分的疫苗的监督检查。现将2023年度广丰区局监管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广丰辖区疫苗配送企业0个、辖区疾控中心1个,辖区疫苗接种点25个。本辖区没有经营或使用含 XBB 变异株抗原成分的疫苗。截止上报日,疫情解除后,本辖区的各个接种点的新冠病毒疫苗已经全部逐级退回其它免疫规划疫苗非免疫规划疫苗正常开展疫苗接种

监管措施】辖区疫苗接种点统一通过广丰区疾控中心按照疫苗发放,并严格按照《疫苗管理法》落实疫苗领取、接收、储存、分发、配送等闭环管理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同时加强对疫苗资质的索取、冷链设备、配送台帐的督查,重点对接种点落实疫苗运输、储存温度条件及效期的检查制度,并如实做好记录。一年来,已监督检查25个单位,监管覆盖率100%,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

监管成效】通过检查,切实保障了疫苗效价、安全和可追溯,确保各接种点工作有序、安全的开展。监管中也发现个别接种单位存在冷链运输记录单未记录到达时的双方确认的温度记录,储存疫苗的冷藏柜温度登记不及时,不方便记录核查。针对以上问题,本局已要求接种单位立整立改或限期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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