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进并留住医学人才的重要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公立医疗机构因岗位需要招聘高层次、急需和短缺专业人才,如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等可以采取在公开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后,应聘人员可以不经过笔试、面试等程序,由人社局、卫健委或用人单位共同对应聘人员直接进行考察了解。这种直接考核的方法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具有博士学历的医学人才属高层次人才,在编制限额和领导职数内,按照程序优先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调入或聘用;满编或超编单位按照在系统内编制总量内调剂专项事业编制的办法予以解决。用人单位在没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可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为高层次人才设置特设岗位。《广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中明确,博士学历人才每月可发放生活津贴1000元,发放购房补贴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