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区幼托市场管理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照护服务是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加大我区幼托市场管理,我们将努力做下以下工作:
1、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核准登记工作。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遵循婴幼儿发展规律,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标准规范体系。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对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服务过程加强监管,让广大家长放心。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依法逐步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
2、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部门职责分工:
发改委负责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
教体局负责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
公安局负责监督指导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安全防范。
民政局负责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法人的注册登记,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服务范围。
财政局负责利用现有资金和政策渠道,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发展予以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予以职业资格认定,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各项劳动保障权益。
自然资源局负责优先保障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的土地供应,完善相关规划规范和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完善相关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
卫健委负责组织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规范,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婴幼儿照护卫生保健和婴幼儿早期发展的业务指导。
应急管理局负责依法开展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税务局负责贯彻落实有关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市管局负责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法人的注册登记,对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饮食用药安全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