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医疗保障局:
上饶市广丰区医疗保障局在审核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时发现一起冒名顶替欺诈骗保案件,现将有关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线索来源
业务审核工作中发现的线索
二、涉事相关人员基本情况
邱某甲,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洋口镇莲古村村民(未参加广丰区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9年12月4日,利用其哥哥邱某乙(参加了广丰区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保卡在上饶市人民医院就诊住院,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报销金额14132.24元。
三、核查过程
经上门入户调查当事人邱某甲承认利用其哥哥邱某乙的医保卡住院的事实;
四、查实结果
邱某甲冒名顶替住院,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报销金额14132.24元。
作出处理的部门
上饶市广丰区医疗保障局
六、处理依据。(要求法律、行政法规等应详细到具体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七、处理结果
邱某甲已经主动将骗取的医疗保险基金报销金额14132.24元汇入上饶市广丰区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账户。
上饶市广丰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 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