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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县吴村镇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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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案适用于群体性上访、集体堵断正常交通、重要场所聚集且有明显过激行为事件、集体械斗、骚乱事件等群体性事件。

一、组织机构

广丰县吴村镇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毛建明(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信芳(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信访工作)

成 员:吴建新(党委副书记)

周海斌(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何斌贵(党委委员)

张桂枝(副镇长)

杨建广(派出所所长)

杨贞华(卫生院院长)

各村(居)委会负责人

二、处置职责

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事故发生地村居要第一时间上报镇应急办主任,应急办主任对照应急方案,及时通知各领导小组成员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

(一)警戒管制。毛建明(手机:13576318917)负责指令派出所、综治办、事发地所在村(居)委会调集力量封闭现场和相关地区。划定警戒区域,设置临时警戒线,把闹事人群阻止在一定范围;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查验现场人员身份证件,检查嫌疑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

(二)现场处置。刘信芳(手机:13607037785)负责指挥现场处置工作,事件发生地所在村(居)委会及涉事责任单位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配合处置。带头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闹事群众面对面地做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要承诺处理,及时研究解决;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予以纠正;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异地聚集的,指派有关负责人率领工作组赶到现场,开展疏导、化解和接返工作。

(三)强制措施。吴建新(手机:15079302000)、杨建广(手机:13807933779)、张桂枝(手机:13879311149)负责劝离围观人员,使用必要的手段强行驱散聚集人员;对拒不离云或进行煽动的人员,依法强行带离现场或采取其他措施;对正在进行打、砸、抢、烧的人员,应当立即制止并带离现场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对非法携带的武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用于非法宣传、煽动的工具、标语、传单等物品,予以收缴,并依法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四)治安维护。杨建广(派出所所长,手机:13807933779)负责指挥协调警力,携带必要的装备器械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控制事态发展;保护党政机关等重点部位及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搜集事件发生现场违法犯罪行为证据,对有意挑起事端的组织者、策划者依法惩处。

(五)医疗救治。杨贞华(手机:13870340466)负责及时救治受伤人员。

(六)善后处理。周海斌(手机:13879395576)、张桂枝(手机:13879311149)负责在事态平息后,深入闹事群众中,进一步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防止情绪反弹,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兑现,消除可能导致事件反复的不安定因素。对疑难信访案件和部分无理访、信访老户,应依法按时回复,并引导其申请复查、复核,启动终结机制,防止产生信访积案。何斌贵(手机:15970309905)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应急处置中的新闻报道。郑晓金(手机:15907931902)负责应急处置中的综合协调,并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各村(居)委会根据街道预案的规定,具体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街道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服从指挥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上述人员如遇人事变动、岗位和分工调整,接替人员自动顶替,以职务和分管工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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