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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县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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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及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规定,我县建设工程在加强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同时,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规范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活动,特制定《广丰县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重特大事故,指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5000万元以下较大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5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四)、多、高层建筑脚手架倒塌;

(五)、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及职责

(一)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建设局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二)成立广丰县建设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总指挥:周其华

副总指挥:刘汉火

成员:郑为忠  徐小敏 杨翔华  鲍运水 潘大琥 林显有 刘友国 胡良光 周建平 江云鹏  顾周斌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监站,由周建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救援联络协调工作。

指挥部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救援措施;

3、及时向现场派出指挥班子,并确定现场指挥最高负责人。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

5、负责对重特大事故救援工作的指挥高度,调动有关力量进行抢险救护工作;

6、组织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

7、适时将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三)、现场处置机构及职责

1、技术保障及事故调查组:郑为忠 胡良光 潘大琥 林显有 刘友国 

组长:郑为忠    副组长:胡良光

职责:按指挥部提供的现场情况及事态发展,提出救援意见或方案供指挥部决策参考;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防止证据遗失;提供科学数据及事故分析,配合上级调查组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2、应急抢险及安全保卫组:江云鹏  杨翔华 张保火 王文锡 纪金松

组长:江云鹏    副组长:杨翔华

职责:按指挥部的布置,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及争议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协助维护现场秩序,设立警戒,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3、医疗救护及善后安抚组:顾周斌 鲍运水 阮泽斌 

组长:顾周斌    副组长:鲍运水

职责:联系急救医院,迅速抢救伤员,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及安抚工作。

4、装备器具及后勤保障组:周建平   徐小敏 杨锋

组长:周建平   副组长:徐小敏 

职责:联系装备器具储备单位,快速集结和调运现场救援工作所需装备、器材、物资,调配救援工作人员;保持现场联络通畅,及时提供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

三、重特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情况报指挥部办公室,并及时写出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企业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险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救援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二)指挥部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应急办、安监局,并迅速上报市建设局,同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的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和武警中队,请求给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应急救援预案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县建设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并迅速上报县应急办和县人民政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的相关单位,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救援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吊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确定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2、伤员抢救:立即与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救援,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

自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5、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措施。

广丰县建设局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附表1:

广丰县建设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联络方式

序号

姓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备 注

1

周其华

总指挥(县建设局局长)

2653370

13607932826

2

刘汉火

副总指挥(县建设局副局长)

2610070

13970360070

3

郑为忠

成员(县建设局质监站站长)

2623633

13097089899

4

徐小敏

成员(县建设局行政办公室主任)

2652634

13576396222

5

杨翔华

成员(县建设局建管股股长)

2638231

13879355098

6

鲍运水

成员(县建筑设计院院长)

2623725

13576352020

7

潘大琥

成员(县建设监理公司经理)

2623225

13320031750

8

林显有

成员(县博宇公司经理)

2651321

13807936342

9

刘友国

成员(县建设监督检测中心主任)

2638279

13607037859

10

胡良光

成员(县建筑设计院副院长、总工)

2623751

13006252017

11

周建平

成员(县建设局质监站副站长)

2623613

13879331883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质监站

附表2:

广丰县建设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机构人员联络方式

序号

姓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备 注

1

阮泽斌

成员(县建设局办证中心主任)

2638231

13607932480

2

顾周斌

成员(县建设局质监站副站长)

2623613

13576351850

3

江云鹏

成员(县建设局质监站副站长)

2623613

13979311295

4

王文锡

成员(县建筑设计院副院长)

2623751

13707931725

5

张保火

成员(县建设监理公司副经理)

2623225

13097089116

6

杨 锋

成员(县建设监督检测中心副主任)

2638279

13970317271

7

纪金松

成员(县建设监督检测中心副主任)

2638279

13097089866

附表3:

广丰县建设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求援预案相关单位联络方式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广丰县应急办

诸明明

13576331588

2

广丰县公安局

刘祥富

13807936632

可拨110

3

广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余厚诗

13707931291

4

广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占发仁

13970360888

可拨110

5

广丰县公安消防大队

邓志宏

13307936682

可拨119

6

芦林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郑小军

13879337007

7

广丰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

邓登铭

13879385237

8

广丰县武警中队

凌仕新

13979399019

9

广丰县人民医院

陈力群

13507936030

可拨96120

10

广丰县中医院

蒋支书

2630222

可拨120

附表4:

广丰县建设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求援装备器具储备表

序号

装备器具名称

数量

联系人

单位

联系方式

备注

1

挖掘机

2台

周节清

龙溪集团

13879355111

2

装载机

2台

周节清

龙溪集团

13879355111

3

汽车吊车

2台

刘小勇

大众汽车修理厂

13907931598

4

自卸汽车

10台

周节清

龙溪集团

13879355111

5

钢管脚手架

4吨

周节清

龙溪集团

13879355111

6

载货汽车

2台

周节清

龙溪集团

13879355111

7

工作用车

1台

刘建民

建设局

13607937558

8

推土机

2台

周节清

龙溪集团

13879355111

9

千斤顶

2个

周节清

龙溪集团

13879355111

10

风钻

2台

周节清

龙溪集团

13879355111

11

应急照明灯

3盏

周节清

龙溪集团

13879355111

12

冲击钻

2台

周节清

龙溪集团

13879355111

13

污水泵

2台

周节清

龙溪集团

13879355111

14

高压泵

2台

周节清

龙溪集团

13879355111

15

干粉式灭火器

5个

邓志宏

消防大队

13307936682

16

切割机

2台

张荣权

龙马钢结构公司

13907931437

17

气割机

2台

张荣权

龙马钢结构公司

13907931437

18

葫芦

2个

周节清

龙溪集团

13879355111

19

钢钎

10根

周节清

龙溪集团

13879355111

0.5吨和5吨一个

20

安全带

4条

周建平

县建设质安站

13879331883

注:要求定期(两个月)或不定期对储备表所列的装备器具进行清查,保证这些装备器具储备充足,状态良好,能及时投入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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