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108号)等文件要求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全面提高市场综合监管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
二、抽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抽查对象
我区部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等生产经营单位。
四、抽查范围
(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对非煤矿山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对工贸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对应急预案编制、人员和物资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
(六)其他需采用“双随机”方式进行抽查检查的情况。
五、抽查方式和比例
(一)抽查方式
按照“定向抽查”或“不定向抽查”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对于已经抽查过的对象,不再列为下一轮随机抽查对象。
通过应急管理部“互联网 执法”系统和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随机抽取计划检查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实施“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可以邀请安全专家参与检查。
(二)抽查比例
结合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10%。
六、工作要求
(一)采用“双随机”方式确定执法人员,应根据行政隶属、职能和工作职责,从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通过“双随机”软件系统随机抽取相应执法人员,如遇被抽取的执法人员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无法履行职责的,应再行随机抽取递补。
(二)要注重“双随机”抽查结果应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将“双随机”检查结果应用与信用体系建设衔接,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诚信记录。
(三)各业务股室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应有计划、有抽查记录、有通报,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做到全程留痕迹,责任可追溯。在行政检查结束后形成“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并通过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