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制定该政策?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上饶市推进有色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饶府办字〔2025〕35号)要求,结合广丰区金属新材料产业发展实际,加快推动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哪些企业可以纳入扶持对象?
本政策措施所称金属新材料企业,是指主营业务为黑色金属、有色金属或贵金属化合物的研发、生产及精深加工,且该业务年度营收占企业总营收不低于60%的市场主体(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C31、C32类为认定基础)。
在广丰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区内外各类市场主体,均可平等申请相关政策支持。
政策措施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财政金融保障
1.设立区级专项发展资金,区财政统筹安排不少于1亿元,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技术改造、节能降碳、数字化改造等项目给予支持。
2.参与市级产业引导基金。对接上饶市30亿元有色金属产业引导基金,建立区级产业引导基金,重点投向金属新材料精深加工、再生金属利用、高端合金材料等领域。
3.加大金融精准支持力度。对获得合规供应链金融服务的金属新材料企业,按融资成本的50%给予贴息支持,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融资本金年化2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增加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企业开票授信敞口部分和各类贷款提供担保,担保费率不高于0.5%。
(二)创新驱动
1.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对获江西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列入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的企业,按投资额20%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对列入国家重点培育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的,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2.强化人才引育保障。对全职引进的“两院”院士,给予1000万元科研经费和300万元安家补贴;对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给予项目资助和生活补助。柔性引进省级C类以上人才的,按年度计税薪酬30%给予用人单位补贴,每人每年最高20万元,最长补贴3年。开展人才自主认定试点,经认定的人才可平等申报相关人才奖补政策。
3.提升质量品牌竞争力。对新认定为“赣出精品”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优秀新产品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级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或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数智化转型
1.对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二级(规范级)的L6级(含)、L7级(含)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三级(集成级)的L8级(含)以上且认定为省级先进级智能工厂的,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四级(优化级)的L8级(含)以上且认定为省级先进级智能工厂的,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新认定为工信部领航级、卓越级智能工厂及省级先进级智能工厂的,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获评省级、国家级典型案例的,分别奖励20万元、50万元。
(四)绿色化发展
1.对首次荣获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的企业(含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等),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荣获国家级、省级能效或水效领跑者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节能减排改造项目,按每吨标准煤300元给予补贴,单个项目年度最高500万元;对实现碳减排目标的企业,按每吨二氧化碳100元奖励,最高500万元。
3.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按投资额的15%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资源综合利用“领跑者”称号的企业,奖励50万元。
(五)产业链协同
1.支持产业链协同改造。对金属新材料企业牵头联动2家以上上下游企业实施协同化技术改造的项目,按其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15%、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的奖励。
2.支持扩能升级与基础再造。对提质增效和扩能升级等技术改造项目,按其设备投资额给予15%、最高不超过750万元奖励;对产业基础再造项目,按其设备投资额给予15%、最高不超过350万元奖励。
3.融入“保税+”生态圈。对接上饶综合保税区政策,推广保税仓储服务,支持企业进口再生铜原料等开展保税仓储,推动广丰金属新材料产业集群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
怎么申报?
依托“惠企通”平台,实行政策申报“一网通办”,简化申报材料、压缩审核时限,原则上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有哪些资格限制?
企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政策:
(一)当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
(二)存在涉税违法犯罪、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记录的;
(三)被列入产业政策负面清单或亩产效益综合评价D类的。
解读单位:广丰区工信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3-795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