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及其各部门、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区委公文呈(传)阅,提出贯彻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研究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对区政府各部门间相互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及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与区人大、区政协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八)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
(十)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督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十一)负责区长热线电话及网上区长热线的受理、处理、督办工作,负责省(市、区)长手机、省(市、区)长政府信箱群众来函来信办理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十二)负责对全区金融工作的宏观指导、金融监管和综合协调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
(十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港澳工作政策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办理全区重大涉外事务;指导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外事工作;负责承办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我区访问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实施区地方志、年鉴的编修,收集整理、开发研究区情资料。
(十六)完成职责领域的相关人才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饶市广丰区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区政府金融办公室、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内设秘书股(机要股)、综合股(会议股)、行政股(财务股)、信息调研股、督查股、地方志股、区政府总值班室(区长热线办公室)、金融股、政务服务股、外事股。
办公时间:夏令时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时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