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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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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体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指导和协调全区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教育体育管理工作。研究全区教育体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和实施教育体育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教育、体育体制改革,协调、处理教育体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育体制及运行机制;统筹全区教育体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全区现代远程教育;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统筹指导全区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隶属于区教体局管理的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

(四)统筹指导全区中小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和教育宣传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五)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执行国家制定的中等和初等学校的设置标准、教育教学基础标准,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教材征订工作;管理全区中小学学籍。

(六)负责社会力量举办的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的审批工作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初审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和评价全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七)负责全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指导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督学责任区制度的有效实施工作。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督导工作。

(八)统筹指导和管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教育系统各类奖励表彰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和校长培训、参与组织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等工作;制定师资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师年度编制控制数;规划并指导教体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收费,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依法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区教育体育局所属的学校(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规划及基本建设(改造)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指导普通话推广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全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指导全区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十二)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全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园安全、稳定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组织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十四)指导全区勤工俭学以及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负责制定本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竞赛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行全区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检测;承担区级体育社团资格审查;归口管理公共体育场地设施。

(十六)指导和管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贫困生资助,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的评审、发放及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认定、签订、初审、发放,协调、催收、偿还等工作。

(十七)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校舍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防雷安全管理;负责全区各类学校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工作,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教体系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类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对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区各类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督促全区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八)指导、协调全区教体系统的对外交流活动。

(十九)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上饶市广丰区教育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并办理机关的综合性政务和事务,负责文件制发、机要保密、档案和信访、会议组织、信息调研、宣传报道、信息公开、舆情信访、普法、综治、扶贫等工作;制定实施机关内部的规章制度;指导全区教体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体育行政复议、政务公开,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工、青、妇及离退休老干部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全系统的干部人事、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劳动工资、机构编制、教师调配工作。负责全区初中以下教师的资格认定、表彰奖励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工作;指导与协调全系统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区教体系统人才建设工作;规划并指导全系统的行政干部的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师德师风教育、配合做好局直属单位、区办学校副科级以上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考察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的干部年统工作;负责局机关副科级以下干部及教师的档案工作(2002年前)。审核全区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增减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校的对外交流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负责拟定全区教育体育经费年度计划;负责全区教育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研究提出各类学校设置标准;管理全区中小学校的基建投资;参与拟定全区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地方性政策;统计并监督测评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参与拟定直属单位和全区中小学校的经费预算和决算;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中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及直属单位和中小学学校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研究和制定各项教育经费的收、管、用制度和检查落实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学生年报、财务年报汇总统计工作;负责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四)教育股。负责制定全区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制定并组织实施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和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审定区编和校编中小学教材,规划教材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的教材征订工作;指导管理全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和青少年科技教育;统筹管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考试、招生及学校管理工作;管理全区初中和小学学籍,负责初中的证件发放工作;指导管理全区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协调指导全区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评价全区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学、职业学校、小学、幼儿园,规范社会力量办学秩序;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德育工作、普法工作;指导教育系统远程教育的实施工作;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制订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教学的工作方案,协调全区各中小学校学生参加全国、全省、全市艺术教育交流活动,负责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五)教育督导室。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区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有关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负责上级各类教育督导评估的迎检工作;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学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对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本区教育政策的施行效果进行评价、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区级督学、教育督导评估专家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六)行政服务股。负责本部门集中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涉及教育体育方面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对联合审批服务事项和须报上级部门决定的审批服务事项提出初审意见;负责对已审批的行政审批项目告知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服务事项涉及其他应承担的工作;推行电子政务

(七)师训股。统筹规划全区教体系统师资培训,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建立教师培训管理档案,实现教师培训管理信息化、制度化;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专业发展,将教师专业成长纳入教师评价体系;落实教师培训经费的保障机制;负责“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全员培训”等上级有关培训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全区教师培训学分的管理、审核工作;负责规划、指导区内中小学班主任培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提高培训、骨干教师、名教师等培训工作;负责区级教师培训者团队建设工作,建立区级教师培训者团队人才库。

(八)体育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本区体育事业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条例》,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协调并组织本区各级各类及参加上级举行的运动会和各项体育竞技比赛,制定本区各类竞赛计划;开展学校体育工作,保障青少年和儿童的健康成长。为上一级输送体育后备人才;发展体育产业,管理体育市场;协同有关部门规划体育设施布局,依法管理和保护体育场地设施;培训社区、乡镇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深化体育课教学改革,丰富学生课外文体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一小时;抓好学校各类体育运动竞技比赛,全面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测试及上报工作。


负责人:

周荣敏

办公地址:

上饶市广丰区裕丰大道慧丰路11号

办公电话:

0793-2623133

邮箱地址:

jtjbgsabc@163.com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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