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统计局
【字体:   

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起草地方性统计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组织开展统计法制宣传、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巡查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区及各乡(镇、街道)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国民经济核算规范化管理工作。

(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下发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本区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本区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财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协助各乡(镇、街道)党委管理统计系统干部,统一管理省点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的工作;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参与组织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运行规则、保密制度;指导本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

项。

(十二)职能转变

1.加强全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经济形势预测研判。组织开展经济热点专题研究,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建立健全“三新”统计监测制度。充分利用“三新”统计分类、进一步拓展“三新”统计范围,逐步完善“三新”统计制度、调查方法和“三新”增加值核算方法,加强我区新经济发展的统计分析研究。

3.加强对部门统计的协调和指导。为部门统计调查提供相关统计业务咨询和统计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维护、更新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积极推进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强化统计部门统筹协调分析。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管理全局行政工作,负责文电、会务、财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党务、人事、机构编制和后勤服务工作;承办协助各乡(镇、街道)党委管理统计系统干部的有关工作;负责管理全区统计部门的中央级统计事业费、区财政拨付的普查、专项统计调查等各项经费;负责干部的调配、考核、奖惩及工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资格考试工作;负责统计信息上报工作;负责统计教育培训和退休老同志工作。

负责研究和提出全区人口、工业、农业、经济等普查的计划,研究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的各类问题。

对全区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警,分析研究经济社会运行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编辑并提供综合性统计资料,管理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承办统计新闻发布会;撰写城市经济发展报告,编辑《广丰统计年鉴》;负责统计科研和政府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承担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区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开展全区非公有制经济核算监测工作;搜集财政收支、金融情况月度资料,编制统计信息快报;收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对地区生产总值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全区各地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贯彻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拟定全区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审核全区性统计调查项目;依法审批与备案区直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统计标准;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负责统计行政许可项目的实施与监督,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建立考核制度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网络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街道)统计信息网络化管理。

(二)工业固投股组织实施工业、能源、原材料、固定资产投资、建筑施工企业的统计调查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上述各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及全行业的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工业、能源、原材料和固定资产投资及建筑业、房地产的统计基础工作;归口管理大中型工业企业的规模认定,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房地产、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统计资料;对各种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三)商贸服务业股。组织实施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电子商务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邮电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服务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国内外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

负责人:

徐小平

办公地址:

上饶市广丰区政府大楼D6

办公电话:

0793-2652559

邮箱地址:

srgfabc@163.com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工作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