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预防学生溺水的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江西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赣府厅发〔2018〕18号)和省安委会《江西省预防溺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安〔2021〕22号)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属地为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合的防溺水工作联防联控机制,严防严控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全力以赴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广丰区教育体育局起草了《上饶市广丰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5月2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集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特此说明。
广丰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