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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关于陈铭思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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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上饶高新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下列同志试用期满,通过组织考察,胜任现职。经研究,同意任命:

陈铭思同志为区司法局湖丰司法所所长

上述同志的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起算。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

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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