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于对G353宁德至福贡(广丰苏塘-五都段)公路拓宽改造二期项目工程概算调整 的批复
【字体:   

上饶市广丰区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G353宁德至福贡(广丰苏塘-五都段)公路拓宽改造项目工程概算调整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确保项目建设成效,结合项目实际,原则同意项目部分工程予以概算调整。

二、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广丰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府办字[2017]3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变更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广府办字[2017]178号)文件精神,按照十六届广丰区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意见,我委对工程概算调整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基本同意项目单位提出的概算调整(补充)内容:

1、单项工程:K4+690~K4+743、K4+900~K4+955段路堑挡土墙。

变更原因:由于原设计图纸中此段有挡土墙设计,但未明确挡土墙具体工程量。

变更内容:经设计图纸答疑会,明确此段按路堑挡土墙施工,由设计部门重新出图。

变更费用:经初步预算,造价为37.8万元,费用以结算审计为准。

2、单项工程:路堑挡土墙绿化孔。

变更原因:由于受土石地质条件及天气影响,已出现多处山体和边坡开裂,有些地段已产生滑坡,为确保施工及群众出行安全。

变更内容:取消原设计路堑挡土墙中绿化孔(植生袋填充),将原绿化孔植生袋填充改为C15片石混凝土填充,以增强挡土墙整体性。

变更费用:经初步预算,造价为20万元,费用以结算审计为准。

3、单项工程:K7+510~K7+550左侧增设挡土墙。

变更原因:K7+510~K7+550路基左侧紧靠民房地下室,为确保民房地下室的安全及路基边坡稳定。

变更内容:在K7+510~K7+550路基左侧增设2.5米高C15片石混凝土挡土墙。

变更费用:经初步预算,造价为5万元,费用以结算审计为准。

4、单项工程:K4+780~K4+810增设鱼塘防护。

变更原因:K4+780~K4+810路基左侧为鱼塘,原设计未对鱼塘防护设计,根据实际地形情况为保证路基稳定。

变更内容:增加K4+780~K4+810段鱼塘浆砌片石满铺防护。

变更费用:经初步预算,造价为2.2万元,费用以结算审计为准。

5、单项工程:K2+920增设圆管涵。

变更原因:当地村委会及群众强烈要求和路基排水实际需要。

变更内容:增设一道φ1m圆管涵,约50米。

变更费用:经初步预算,造价为13万元,费用以结算审计为准。

6、单项工程:K7+910~K7+921左侧增加C15片石混凝土挡土墙。

变更原因:K7+910-K7+921处左侧两栋民房中间填土高差大,根据实际地形及排水需要。

变更内容:增加4米高C15片石混凝土挡土墙。

变更费用:经初步预算,造价为2.5万元,费用以结算审计为准。

7、单项工程:K5+553~K5+600.5右侧增加挡土墙。

变更原因: K5+553~K5+600.5右侧需挖除原老百姓出入的小便道,该便道坡度陡,高差大,为确保路基及便道边坡稳定。

变更内容:增加浆砌片石挡土墙。

变更费用:经初步预算,造价为5.1万元,费用以结算审计为准。

8、单项工程:K7+003~K7+060增加挡土墙。

变更原因:K7+020~K7+050路基右侧,有大口径自来水管无法迁移,在不增加征地,不导致城区大面积停水的情况下,保证路基质量和工程进度。

变更内容:增加C15片石挡土墙,墙高4米。

变更费用:经初步预算,造价为12.5万元,费用以结算审计为准。

9、单项工程:增加K5+568.8平交口工程。

变更原因:K5+568.8平交口原设计路面与老路有2米多的高差,根据实际地形情况及当地群众的强烈要求,确保当地群众出行安全。

变更内容:增加K5+568.8平交路基防护及路面工程。

变更费用:经初步预算,造价为24.5万元,费用以结算审计为准。

10、单项工程:K4+810~K4+843.6增加浆砌片石满铺护坡并拆除,增加浆砌片石挡土墙。

变更原因:K4+810~K4+843.6路基左侧挖方边坡因路基拓宽后边坡离民房较近,影响该房屋及行人出行安全。

变更内容:拆除原已完工的满铺浆砌片石防护,需重做浆砌片石挡土墙。

变更费用:经初步预算,造价为5.1万元,费用以结算审计为准。

11、单项工程:K6+075-K6+096增加鱼塘防护。

变更原因:K6+075-K6+096路基右侧为鱼塘,原设计未对鱼塘防护设计,根据实际地形情况为保证路基稳定及群众出行安全。

变更内容:增加浆砌片石挡墙。

变更费用:经初步预算,造价为1.2万元,费用以结算审计为准。

12、单项工程:需增设交通安全设施。

变更原因:针对该公路车流大、两边民房多、路口行人多的特点,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后,根据交警部门的建议及要求,需加强一些安全设施,以提高交通安全性。

变更内容:增设部分交通安全设施。

变更费用:经初步预算,造价为9万元,费用以结算审计为准。

13、单项工程:K4+150~K4+260增设盲沟。

变更原因:K4+150~K4+260段因山体滑坡产生裂隙导致路基有地下水反冒,渗水严重,造成已完成的路面结构破坏。

变更内容:挖除K4+150~K4+260段已破坏的路面结构层(未含4cm沥青上面层),增设盲沟排水,铺设路面结构层(未含4cm沥青上面层)。

变更费用:经初步预算,造价为7万元,费用以结算审计为准。

14、单项工程:K5+730~K5+800增设盲沟。

变更原因:K5+730~K5+800段因山体滑坡产生裂隙导致路基有地下水反冒,渗水严重,造成已完成的路面结构破坏。

变更内容:挖除K5+730~K5+800段已破坏的路面结构层(未含4cm沥青上面层),增设盲沟排水,铺设路面结构层(未含4cm沥青上面层)。

变更费用:经初步预算,造价为6.6万元,费用以结算审计为准。

15、单项工程:K3+700~K3+850增设盲沟。

变更原因:K3+700~K3+850段因山体滑坡产生裂隙导致路基有地下水反冒,渗水严重,造成已完成的路面结构破坏。

变更内容:挖除K3+700~K3+850段已破坏的路面结构层(未含4cm沥青上面层),增设盲沟排水,铺设路面结构层(未含4cm沥青上面层)。

变更费用:经初步预算,造价为15.5万元,费用以结算审计为准。

16、单项工程:K7+640-K7+690增加滑坡浆砌片石挡墙。

变更原因:因山体滑坡造成K7+640-K7+690段边坡坍塌。

变更内容:增设浆砌片石挡土墙。

变更费用:经初步预算,造价为6万元,费用以结算审计为准。

三、经初步预算,上述16处变更工程总造价173万元,其中变更部分156.8万元、签证部分16.2万元,费用以结算审计为准。

四、工程概算调整总价款为变更增加价约173万元,最终以审计结算为准。

 

 

上饶市广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9日   

 

 

上饶市广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9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