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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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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慧霖、徐贵平、李金堂代表:

您三位提出的关于简化农民建房审批手续的建议收悉,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三位对我区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我区农民建房审批流程如下:建房户申报、村委会初审并公示3天、乡镇审核、区农民建房管理协调服务小组及区控违拆违办复核、区农民建房联审会议通过并公示7天、给建房户发放公示牌、由乡镇人民政府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此流程在遵守《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已经尽量简化。

以上答复,不妥之外,请批评指正!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广丰分局

20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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