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忠林委员:
您提出“关于调整适龄儿童入学年龄月份限制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是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2.广丰区及周边省、市、县(区)都执行年满6周岁(即8月31日前出生)的入学限制,未满6周岁入学的无法正常转接学籍关系。
3.为解决9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孩子就学问题,教体局将建议幼儿园开设幼小衔接班,解决此时间段出生的小孩就读问题。下一步将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对其进行不定期督查,加强过程监控。同时将根据本区人口情况及周边县市情况,将小学一年级入学时间调整为当年12月31日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上饶市广丰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