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上饶市广丰区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字体:   

根据工作需要,报请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上饶市广丰区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呈送贵单位征求意见,请提出宝贵意见于 2022 5 20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反馈区住建局。联系人:区住建局阮泽斌;电话:13607932480。邮箱:srsgfqzjj@163.com

附件:上饶市广丰区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上饶市广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5月17

    上饶市广丰区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16]34号)省住建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江西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建字〔2020〕11号)《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饶府发[2017]12号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暂行办法》饶建联发2020〕22)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区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以加快工程科技创新为根本,促进建筑业与工业化、智能化、信息化深度融合,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等建筑,推动传统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提升工程技术和施工效率,促进我建筑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工作目标

一)2022年,全区装配式建筑的新开工面积占同期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其中政府投资项目不低于50%。装配率不低于30%。

二)2025年底,全区装配式建筑的新开工面积占同期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50%。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

(三)结合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市场推广情况,全区装配式建筑工作目标将逐年逐步提高。

三、实施范围及标准

(一)实施范围

1、用地用地规模30亩以上的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分期项目按整体计算),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低于计容建筑面积的30%,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0%;

2、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体育、

文化、医疗、教育、保障性住房等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低于计容建筑面积的50%,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0%

3、适合于工厂预制的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道路、市政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的项目;

4、积极引导在大型公共建筑和工业厂房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在具备条件的特色地区、风景名胜区,以及园林景观、仿古建筑等领域,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在农房建设中积极推进轻钢结构。

5、其他特殊类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解决。

(二)实施标准

装配式建筑应严格执行国家及江西省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在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其单体建筑装配率应不低于30%。装配率应根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明确的“装配式计算应以单体建筑整栋进行计算”。

四、政策支持

积极(配合)落实赣府发〔2016〕34号文件在容积率核算、科技扶持、税费优惠、保证金减免等各项优惠措施,通过奖励引导,不断提高开发企业开发、建设装配式建筑积极性。

(一)建筑工程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符合本文标准,报请政府给予税费优惠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予以减免。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合本文标准以,装配式建筑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优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项目预售监管资金比例减半。

(三)加大发展奖励。在全区范围内,对获得鲁班奖、杜鹃花奖的装配式建筑项目给予资金奖励,奖励标准参照区建筑业企业奖励标准执行。

、工作职责

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审批工程建设项

目时,对符合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的新建建筑项目,应按照相关要求,将装配式建筑要求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阶段的各环节,并严格把关,主要职责如下: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装配式建筑项目报建、设计文件审查、造价咨询、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装配式建筑项目按照土地出让合同中确定的装配式建筑要求实施,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终身责任,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建立与装配式建筑特点相适应的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1.负责将装配式建筑比例和单体建筑装配率等建设要求,写入规划条件;2.在土地出让时,根据规划条件,将装配式建设要求写入挂牌须知及出让合同;3.落实行业引导中装配式建筑支持政策,对实施预制装配式建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根据住建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装配式建筑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的意见,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时予以落实。

六、强化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具体措施,加强各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完成各项推进工作任务。

严格督导考核。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要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方案,定期通报考核结果。

加强技能培训。加强对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按照管理、技术、操作等不同类别、层次进行分类培训。引导校企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职业院校开展装配式建筑人才培训,制定构件生产、现场装配、灌浆等装配式建筑关键岗位职业技术培训制度,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

加强宣传推广。建立政府、媒体、企业与公众相结合的推广机制,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公众对发展装配式建筑的认知度、认同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