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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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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由住建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全文在广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广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丰区永丰街道大塘路住建局六楼,电话;07932652587)。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做到了机构、领导、人员“三到位”,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二)完善保障措施。召开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科室、重点内容、公开形式、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及监督保障措施。

(三)强化监督检查。一是由分管局长和驻局纪检组牵头,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监督和组织协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并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进行考核。二是设立作风建设监督投诉电话,对受理的因服务态度等原因造成的投诉,及时查实,及时处理,并建立整改台账;对群众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反馈,制定出整改措施。三是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畅通举报渠道,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

(四)畅通公开渠道。一是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要求,安排专人,收集整理相关数据资料,及时加载更新相关数据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在局机关比较醒目的位置设立了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机构设置及职责、领导分工、行业法律法规、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监督方式等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三是通过微信、今日头条等新媒体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五)加强政策解读。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法规公文栏目的“解读”子栏目及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今日头条等平台,及时公开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本局及局领导对住建领域相关政策的解读稿件。

(六)及时关注回应舆情。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回应关切”专栏、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平台,及时发布事关民生的热点政策及相关信息,对涉及行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正面引导、深度剖析,最大限度挤压恶意炒作的空间,守好了舆论阵地,掌握了主动权,营造了和谐环境。

(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对我局平台界面和栏目进行了优化。做好依申请公开渠道和留言咨询平台的维护保障工作,落实专人每天查看网上咨询、依申请公开系统等方式提交的咨询、留言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便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受理、答复和回访,切实保障政民互动渠道畅通。

(八)监督保障。一是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二是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按照“及时监控、科学分析、审慎应对、妥善处理”的舆情要求,办公室、数据办负责全局的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经常性地关注涉审的网络舆情,有针对性地抓好社会热点问题的引导,及时监控和删除网络不良信息。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方面。本局2021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0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载体不足等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培训学习,对住建业务类信息不能及时掌握,敏感性不够,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方便群众查询。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大公开力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做好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二是加强学习教育。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与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把握信息公开的重点和群众期盼,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便民高效。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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