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第五批次城市创业创新基地(教育用地)等建设项目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公告
【字体:   

编号:2023-06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第五批次城市创业创新基地(教育用地)等建设项目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征收土地预公告的安排,本政府组织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民政等部门,于2023815日至2023823日期间在横山镇双峰村二组、三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芦林街道石谢社区张家组、弄口组、洋口弄组、刘家山组,芦林街道西坛社区井边组,下溪街道大阳亭社区懂村组,下溪街道官塘社区井尾坞组、汪家组、毛家塘组、饶家组、上屋组,洋口镇蔡村村杨家一组、二组、鲍家组,永丰街道大塘角社区大塘一组、二组开展了土地现状调查及确认。现将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范围

土地座落:具体拟征范围见红线图。

二、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地涉及横山镇双峰村二组、三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芦林街道石谢社区张家组、弄口组、洋口弄组、刘家山组,芦林街道西坛社区井边组,下溪街道大阳亭社区懂村组,下溪街道官塘社区井尾坞组、汪家组、毛家塘组、饶家组、上屋组,洋口镇蔡村村杨家一组、二组、鲍家组,永丰街道大塘角社区大塘一组、二组

三、调查结果

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本次拟征地总面积548.028

横山镇双峰村集体土地5.5065亩(其中:旱地5.5065亩);芦林街道石谢社区集体土地85.347亩(其中:水田25.623亩,旱地35.685亩,建设用地3.6615亩,林地17.871亩,水域2.5065亩);芦林街道西坛社区集体土地43.6575亩(其中:水田:16.6005亩,旱地18.3525亩,林地5.8335亩,水域2.871亩);下溪街道大阳亭社区集体土地20.7975亩(其中:水田:19.491亩,旱地0.7875亩,水域0.519亩);下溪街道官塘社区集体土地257.7375亩(其中:水田:98.067亩,旱地85.149亩,建设用地3.387亩,林地44.001亩,水域27.1335亩);洋口镇蔡村村集体土地66.066亩(其中:水田:39.0525亩,旱地9.8535亩,建设用地3.381亩,林地5.325亩,水域8.454亩);永丰街道大塘角社区集体土地25.17亩(其中:旱地16.794亩,水域8.376亩)。

四、异议处理办法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调查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凭相关证据材料在公告期限内口头或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对口头提出的申请予以记录。参加调查的单位将予以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202394日至202398

联系单位:上饶市自然资源广丰分局

联系地点:广丰区丰溪路666号

联系电话:0793-2638551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

                     20239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