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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结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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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嵩峰乡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和

2023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草案)的报告

——2023年8月31日在嵩峰乡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俞方陶

各位代表:

我受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和2023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草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并请列席代表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2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监督与支持下,全乡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的方针,兜牢“三保”底线,优化支出结构,推进科学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运行质量,促进全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稳定发展,较好的完成了全年任务。

(一)2022年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2022乡财政积极加大产业培育培植新经济,激发了内生动力,实现了财政新增长,财政总收入共完成5900万元,占全年财政收入计划的106%,同比增长5.35%。

(二)2022年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我乡财政支出在坚持“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的原则下,以“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和促发展”为基点,严控财政供养人员以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控财政支出水平和标准,压缩机关单位非生产性支出,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全乡实现决算支出1771.41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管理费支出481.8万元,含行政、事业、退休人员经费、社保、医保、公积金、派遣人员等各项支出

绩效考核奖励资金支出116万元;

民政事业费支出22.04万元;

办公费支出49.66万元;

水电费支出9.6万元;

报刊费支出13.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23.44万元;

招待费支出46.2万元;

工会经费14.6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88.76万元;

招商引资支出32.8万元,不含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综治工作经费(含信访、扫黑除恶、反电信诈骗)21.3万元;

防疫经费74.56万元;

党建经费17.6万元;

创文创卫工作经费(含环境卫生)204万元;

农林水工作经费(含森林防火、气象服务等)86.4万元;

人武工作经费(含民兵训练征兵、退役军人事务)12.6万元;

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11.6万元:

人大代表工作经费3.1万元;

纪检工作经费10.1万元.;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3.25万元;

应急救灾资金28.5万元

(三)2022年财政运行的主要措施

1.发挥财政支持经济发展职能,招商引资成果明显。一是紧紧围绕“抓招商就是抓发展、抓项目就是抓工业”的理念,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导、支持发展规模企业,努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加大对骨干企业的帮扶力度,鼓励企业合作重组、自主创新,增强工业经济的支撑力和抗风险能力。二是加快集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了居住和投资环境,拉动第三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与繁荣。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支出。优先保证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经费,坚持实行适度从紧、量入为出,加强对财政支出的有效管理,树立节支也是增收的观念,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把有限的财力重点投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和民生实事工程。

二、2023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草案)

2023上半年来,我乡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入挖掘增收潜力,不断扩大财政收入规模,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继续加大民生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遵照这个指导思想及2023年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计划,2023上半年全乡财政收入完成3300万元,占全年财政预算总收入52%

根据全乡经济发展目标,2023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支出数993.31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管理费支出330万元,含行政、事业、退休人员经费、社保、医保、公积金、派遣人员等各项支出;

民政事业费支出14.54万元;

办公费支出52.46万元;

水电费支出5.7万元;

报刊费支出1.8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10万元;

招待费支出23万元;

工会、妇联、团委工作经费10.31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50万元;

招商引资支出20万元,不含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综治工作经费(含信访、扫黑除恶、网格化管理)12万元;

应急管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7万元;

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5万元;

党建、宣传、统战、教育工作经费30万元;

人居环境(含创文)123.5万元;

农林水支出森林防火、气象服务等)47.5万元;

人武工作经费(含民兵训练、征兵、退役军人事务)5万元;

人大代表工作经费2.5万元;

政协好商量工作经费1.5万元;

商会工作经费2.5万元;

纪检工作经费5万元;

乡村振兴工作经费8万元;

人力资源与社会管理工作经费2.5万元;

控违拆违工作经费2.5万元;

村级管理补助资金36万元;

工程建设服务费30万元;

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25万元;

其他预备费10万元。

三、2023下半年财政主要工作

下半年,我们将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和乡人大本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科学理财,不断增强收支结构的合理性,增收的可持续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确保全年财政预算任务圆满完成。我们要做好以下主要几项工作:

1.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经济发展。一是准确把握财政政策,积极配合政府做好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的宣传,细化考核;二是围绕全年招商引资任务,扎实开展务实招商、生态招商、高质量招商。把发展的着力点放在新产业上,促进企业扩量提质、转型升级;三是大力支持发展现代农业,优化农业结构,打造高效农业特色产业,促进农增收。

2.着力增收节支,增强财政实力。一是继续深化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的税收法纪观念和纳税财政意识,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保持税收任务的全面完成;二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在保基本支出,保正常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工作的前提下,大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集中财力全力保障全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3.改善社会民生,提升幸福指数。围绕乡党委、乡政府工作重心,加大推进美乡村民生项目建设力度,大力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加大社会治理投入,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难点热点问题,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需求,不断提高财政的保障能力,促进全乡社会事业和谐发展。

4.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资金监管。积极实施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强化财政综合预算的约束力,实行预算执行动态管理;继续深化全乡财政财务科学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财政支出的规范性和实效性;严格履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按照公用经费支出“零增长”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项目资金源头管理,全程跟进,监管有力,提高项目实施效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各位代表: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下半年我们将在乡党委、乡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拓宽思路、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统筹有利条件和因素,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为嵩峰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嵩峰乡第十届人大第次会议秘书组         202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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