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发〔2023〕39号
关于韩祥炜、方仁光等2名同志任职定级的报告
中共广丰区委组织部: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五个文件的通知》(中组发[2019]10号)、《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有关规定及广丰区委组织部工作要求,沙田镇党委组织考核组于2023年09月05日对2022年新招录公务员韩祥炜、方仁光进行了考核。
经考核,韩祥炜、方仁光等同志在试用期间,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考核组认定韩祥炜、方仁光等同志试用期考核等次为合格。经沙田镇党委2023年09月05日会议研究决定,同意韩祥炜、方仁光等同志按期转正定级,具体信息如下:
韩祥炜,男,汉族,1999年01月出生,籍贯江西广丰,本科学历,江西科技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于2022年8月录用,现任广丰区沙田镇人民政府党建办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建议任命为一级科员。
方仁光,男,汉族,1999年04月出生,籍贯江西广丰,本科学历,萍乡学院市场营销专业毕业,于2022年8月录用,现任广丰区沙田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建议任命为一级科员。
妥否,请批示!
中共上饶市广丰区沙田镇委员会
2023年09月05日
沙田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