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广丰区少阳乡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广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fx.gov.cn)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丰区少阳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少阳乡24米街,电话:0793-2712018,邮编:33460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 少阳乡深入贯彻《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取得了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我乡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都做到主动公开,并在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形式等方面有极大提高,较好地满足了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乡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乡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全年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0件。收到针对我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0件。收到针对我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主动公开工作各个环节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文属性界定、保密审查流程要求,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开。三是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格执行审签制度程序,由分管领导对拟上传到门户网站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核后上传,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
按照《广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基层政务公开制度落实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不断推进政府网站栏目规范设置、明晰板块定位、增强服务功能、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打造集“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为一体的综合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
少阳乡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鼓励广大群众及乡村干部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监督。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同时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完成进度、质量等进行监督。采取多形式对政务信息公开进行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将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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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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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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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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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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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31 |
3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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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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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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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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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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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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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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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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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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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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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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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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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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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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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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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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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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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31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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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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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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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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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对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认识性不够,政府网站的权威性无法保障,主要体现在各部门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主动性不强,缺乏自觉性,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的不够到位。二是工作落实不及时。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实质性内容公开广度和深度不够。三是公开内容不全面。涉及重点领域和民众关注的信息公开较少。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公开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不到位。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门工作人员,规范工作行为,创新工作思维,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二是完善制度规范。重点做好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工作,注重公开工作依据、标准、执行过程、结果等组成要素。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重点领域信息,特别是加大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服务、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民生领域信息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我乡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