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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广丰区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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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上饶高新区,区直有关单位:

《上饶市广丰区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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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区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和整治提升工作提质增效,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计划》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建城〔2019〕5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赣建城〔2019〕43号)、《上饶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饶府办发[2019]22号有关要求,结合上饶市广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到2021年底,城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小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污水处理系统收集效能明显提升,基本形成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的模式。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明显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污水管网排查、规划编制(修编)工作

1.深入开展和完善雨污水管网普查。进一步深入开展雨污水管网普查工作,在查找和整理已有雨污水管网档案的基础上,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进一步完善雨污水管网深度排查。排查主要内容包括:城区建成区(包括主次干道沿线、里弄小巷、住宅小区、单位内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所有区域)的雨污管网以及所有污水提升泵站、沿江沿河排污(水)口。按照“点、线、面、网”网格化排查的方式,分批、分片区对城区雨污水管网、管道接头处、检查井、泵站、管段等和沿江、沿河、沿湖城区生活污水排污口进行系统全面排查,重点对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餐饮店、洗车修车、农贸市场的排水排污情况进行彻底排查。其中雨水管网主要排查其混接、错接污水的情况,污水管道应对照档案全面复核管径、标高、完整性。2020年6月底全面完成并上报雨污水管网普查情况。根据排查情况,将城区雨污混接点、污水接管情况、污水去处、污水断头管、干支管、新旧管及排污口接驳不到位等重要情况系统梳理,建立欠账清单,制定改造完善污水管网方案和逐年工程实施计划,于2020年6月底前将工程建设改造计划报城区生活污水提质增效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和工程建设计划要重点解决雨污分流改造和生活污水纳管处理,明确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项目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投资计划和完成时限,限期整改。对于排查发现无主的污水管段或设施,稳步推进确权和权属移交工作。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内部等非市政污水管网排查工作,由设施权属单位或物业代管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建立排查机制,逐步完成建筑用地红线内管网混接错接排查与改造。(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上饶高新区、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交通局、卫健委、永丰街道、芦林街道、丰溪街道、下溪街道、大石街道、区月兔集团、城投集团,广投集团,市政集团,农垦集团、旅投集团)

2.完成排水排污专项规划编制(修编)。结合雨污管网普查工作,同步组织对城区排水排污专项规划进行编制、报批。排水排污专项规划要坚持与城市总体规划、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相统筹,合理确定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规模、总体布局,要明确老旧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建设用地规模。对人口密度大的区域、城中村等,要严格控制人口和企事业单位入驻,避免因排水量激增导致现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超负荷。编制工作于2020年6月底完成。(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上饶高新区、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交通局、卫健委、永丰街道、芦林街道、丰溪街道、下溪街道、大石街道、区月兔集团、城投集团,广投集团,市政集团,农垦集团、旅投集团)

(二)加快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

1.大力推进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城市新区、新建改造道路(含里弄小巷)的管网均实行雨污分流。老城区要坚持从主次干道管网完善、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小区周边支路管网完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市场餐饮洗车行业污水收集、沿河截污管网补充等五个环节入手,推进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要全面推进市政老旧污水管网改造、破损修复和市政雨污水管道混接错接、清污分流改造。对雨污混接、错接的管道,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进行整改;对于倒坡、破损、下沉、堵塞、无法疏通的管道,以及破损渗漏的检查井,要进行修复或翻建。要全面推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老旧小区的污水管网建设,消除管网覆盖的空白区。其中居住小区要结合正在进行的老旧小区改造,把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作为基本改造内容,提前做好规划设计,科学进行改造。规划2年内拆迁的区块,可以采用临时截污收集设施。要对城区所有污水提升泵站和所有沿江沿河排污(水)口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采取工程性的截污措施。要积极推进单位实施内部混接改造,将混接、错接的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上饶高新区、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交通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永丰街道、芦林街道、丰溪街道、下溪街道、大石街道、月兔集团、城投集团,广投集团,市政集团,农垦集团、旅投集团)

2.积极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论证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规模是否趋于饱和或能力不足,如果已经趋于饱和或能力不足在2021年前补齐处理能力不足的短板;核实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是否会经常性低于100mg/L,如果会经常性低于100mg/L,在2020年底前制定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措施。加快城区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确保在2020年底前完成。稳步推进城区污水再生利用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科学确定污泥处理处置工艺,不断提高污泥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按照资源节约循环利用要求,原则上工业用水要使用再生用水。(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上饶高新区、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卫健委、广投集团)

3.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污染源整治攻坚行动。重点对餐饮、医院、洗车修车、农贸市场、住宅小区、污水提升泵站、沿江沿河沿湖排污(水)口周边等行业和区域的排污情况进行整治。餐饮业餐厨污水应经隔油池初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医疗废水排放是否经过预处理和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洗车业污废水应经过沉淀等初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修车业必须彻底做好汽修油污收集,在去除油污并经初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农贸市场污水、冲洗废水应全部收集进入污水管网;餐饮排烟不得接入市政雨水管道。对所有居民生活区、商业区进行雨污分流,建筑物只有屋顶雨水可以进入雨水系统,其他室内用水排水应全部进入污水系统;严禁生活污水、厨房污废水错接进入雨水管道;小区雨污水管道应彻底分流,严禁混接;小区、单位化粪池应半年清淤一次以上。对所有污水提升泵站、沿江沿河排污(水)口要逐一排查,找准污染原因,集中进行攻坚。特别要做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及检查井、阀门与管道接头处的缺陷修复,实现污水管网系统连通成网,排水畅通,污水应收尽收,确保生活污水不直排江河。(责任单位:上饶高新区,区城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商务局、市管局、交通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月兔集团、城投集团,广投集团,区市政集团,农垦集团、旅投集团)

4.加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质量管控。严把管材选用关,禁止使用伪劣管材,保障优质管材的使用;严把排水设施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标准规范,确保管道接口严密、管道基础和回填土密实;严格进行闭水试验、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未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的,不得交付使用;严格排水管道养护、检测与修复质量管理,确保运行高效。按照质量终身责任追究要求,强化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责任单位:上饶高新区,区城管局、住建局、水利局、市管局、交通局、卫健委、月兔集团、城投集团,广投集团,市政集团,农垦集团、区旅投集团)

(三)健全排水管理长效机制

1.健全污水接入服务和管理。建立健全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制度。市政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居住小区和公共建筑(含酒店、医院、商业综合体、办公楼等)生活污水应依法规范入市污水管网,严禁雨污混接错接;严禁小区或单位内部雨污混接或错接到市政排水管网,严禁污水直排。自然资源局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排水设计方案征求城区排水部门意见,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设计方案建设连接管网等设施。排水部门要制定实施细则,优化接入服务。新建居民小区或公共建筑排水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不得交付使用。建立健全“小散乱”规范管理制度。整治沿街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污水直排,结合市场整顿和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管理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机制,督促整改。建立健全市政管网私搭乱接溯源执法制度。严禁在市政排水管网上私搭乱接,杜绝工业企业通过雨水口、雨水管网违法排污。区生态环境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强化溯源追查和执法,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责任单位:上饶高新区,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市管局、交通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月兔集团、城投集团,广投集团,市政集团,农垦集团、旅投集团)

2.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工业园区应当按规定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要组织对排入市政污水收集设施的工业企业进行排查并进行评估,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区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城区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的,要限期退出;经评估可继续接入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应该依法取得排污许可。工业企业排污许可内容、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的位置、排水方式、主要排放污染物类型等信息应该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单位和相关部门监督。要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城管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对接入市政管网的工业企业以及餐饮、洗车等生产经营性单位的监管,依法处罚超排、偷排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上饶高新区,区城管局、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

3.防治河湖水、施工降水进入污水管网。水利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城管、住建部门开展入河湖污口标高排查,合理控制和降低水体水位,不得违反排水规律抬高地表水体水位,防止河湖水倒灌进入市政排水系统。要逐步实施沿水体敷设的截污干管上岸改造。施工降水或基坑排水排入市政管网的,应纳入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明确排水接口位置和去向,避免最终排入生活污水处理厂。鼓励通过架设临时地上管道方式将水质较好的基坑排水直接利用或用于河道补水。(牵头单位:区水利局,责任单位:上饶高新区,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月兔集团、城投集团,广投集团,市政集团,农垦集团、区旅投集团)

4.加强排水许可管理。要根据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和《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在有市政排污管网处兴办饮食、车辆清洗等服务业,其排放污水设施必须与市政排污管网相连接。对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全面实施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的许可管理,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未取得排水许可证的,不予规划条件核实和竣工验收;对新办餐饮、洗车等服务企业,应在开业前完成排水许可证办理,否则根据《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处理;对已建项目或在营餐饮、洗车洗涤、宾馆服务业,要认真对照摸排清单,制定计划措施,确保2020年6月底前全部补办完成,逾期未办理的,根据《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处理。同时,根据《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六条“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主要河流水质的监控,定期进行水质监测”,要加强排水许可执法,定期对排水许可行为开展检查,坚决查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上饶高新区,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市管局、交通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月兔集团、城投集团,广投集团,市政集团,农垦集团、旅投集团)

5.加强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一是加强源头管控。以属地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实施网格化监管,对每条街巷、每个小区排水户的名称、性质、用水量、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情况、污水接入管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建档,对所有排污单位接入污水管网的接入口要建立GPS定位并确认建档。对辖区内所有餐饮、洗车洗涤、学校医院、宾馆服务业单位进行建档登记,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具体位置(道路名称及门牌号)、单位性质、用水量、化粪池或隔油池配套情况、污水接入管网情况、排水口位置、是否已办理排污许可证等,于2020年6月底完成,汇总后报区生活污水提质增效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建立污水管网常态化运行维护。根据不同城区、不同管径的维护要求,应网格化划分养护片区,制定污水管网、提升泵站年度养护计划。污水管网、提升泵站等公共设施要整合现有养护队伍力量,健全专业化的养护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和设备。鼓励引入市场化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有规模的大型企业进行专业化养护管理。鼓励有条件小区定期对污水管网进行清淤、检漏以及养护。全面提高养护管理水平。排水管网运营主体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定额实施运行维护,根据管网特点、规模服务范围等因素确定人员配置和资金保障。落实排水管网期性检测评估制度,逐步建立以5-10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长效机制。三是积极推进“厂—网—受纳水体”一体专业化运行维护。探索推行污水处理厂、市政污水管网与受纳水体联动的“厂—网—受纳水体”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保障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实行“厂—网—受纳水体”一体打包运作的,建立与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进水水量、污水直排整治挂钩的运营服务费核拨机制,建立按照效果确定支付比例、奖惩并举的付费机制,并逐步将水环境质量改善、公众满意度等作为政府按效付费的重要参考依据。四是建立完善排水管网信息管理机制。各地要在排水管网普查和对排水管网调查评估的基础上,依法建立完善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实现管网信息化、账册化管理。要建立和完善基于GIS系统的动态更新机制,强化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及时根据管网建设改造情况实施系统的动态更新,确保信息管理系统的时效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上饶高新区,区财政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市管局、卫健委、永丰街道、芦林街道、丰溪街道、下溪街道、大石街道、广投集团,市政集团)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顺利推进,成立上饶市广丰区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二)严格责任落实。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领导小组对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负总责,城管、生态环境、发改、住建、自然资源、水利、财政、市管、交通、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及相关企业按照各部门职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区城管局:负责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的调度、协调工作,以及接管范围内主次干道城市污水管网的改造和养护,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新建、改造工作,负责污水管网排查、规划编制(修编)、排水排污专项规划编制(修编)牵头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环评审批、沿河沿湖排水(污)口的监督管理、工业污水排放管理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出口水质监督管理;

区发改委:负责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立项审批,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区住建局:负责协助管网普查、规划编制(修编),负责重点工程项目配套管网建设推进工作及指导督促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雨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协助排水排污专项规划编制或修编、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规划审批、建设用地报批;

区水利局:负责防治河湖水、施工降水进入污水管网,做好沿江沿河沿湖排涝站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水进入江、河、湖;

区市管局:负责餐饮店、农贸市场污水乱排乱放整治;

区交通局: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污水乱排乱放整治;

区卫健委:负责医院、医疗卫生企业事业单位污水乱排乱放整治;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生猪屠宰管理企业等污水乱排乱放整治;

区工信局:负责协助相关单位对工业企业污水乱排乱放整治;

区科技局:负责协助相关单位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示范园污水乱排乱放整治;

区商务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中心等污水乱排乱放整治;

区财政局:负责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指导各地做好项目资金统筹和专项资金使用监管;

区审计局:负责审计项目资金合规、合法及使用监管;

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洗车、修车行业乱排污水整治;

区城投集团:负责承建的部分污水管网,配合雨污水管网普查工作,提供各承建项目雨污水管网设计图、竣工图与疏通检测报告等。

区广投集团:负责承建的部分污水管网,配合雨污水管网普查工作,提供各承建项目雨污水管网设计图、竣工图与疏通检测报告等。

区月兔集团:负责承建的部分污水管网,配合雨污水管网普查工作,提供各承建项目雨污水管网设计图、竣工图与疏通检测报告等。

区市政集团:负责承建的部分污水管网,配合雨污水管网普查工作,提供各承建项目雨污水管网设计图、竣工图与疏通检测报告等。

区农垦集团:负责承建的部分污水管网,配合雨污水管网普查工作,提供各承建项目雨污水管网设计图、竣工图与疏通检测报告等。

区旅投集团:负责承建的部分污水管网,配合雨污水管网普查工作,提供各承建项目雨污水管网设计图、竣工图与疏通检测报告等。

上饶高新区:协助负责产业园区内直管的主次干道(含里弄小巷、居住小区、各类市场、城中村等)的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建造和维护任务,配合雨污水管网普查工作。

永丰街道、丰溪街道、芦林街道、下溪街道、大石街道:按照辖区范围负责配合落实好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任务,配合雨污水管网普查工作。

(三)加快项目实施。根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项目,与小流域整治、水环境综合整治等生态生态环境项目统筹考虑。采取“集中协调”和“并联审批”等办法,尽可能简化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和征地、规划、环评、立项等审批环节,缩短前期工作时限,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四)加大资金保障。区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好城区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新、改造工程项目资金和日常养护经费。污水处理费要专项用于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要创新融资模式,鼓励按流域或区域梳理整合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采用PPP模式等,引入专业化公司进行建设及后期养护管理,或者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化公司开展污水管网和河道整治养护管理。

(五)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每月工作调度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分别明确一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收集、汇总、报送本单位所有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资料台账和进展情况,每月28日前将相关资料台账(含数据)报送至区城区生活污水提质增效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报送的资料、数据要实事求是、精准精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通报有关情况。

(六)强化考核问责。将城区生活污水提质增效行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巡查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老旧小区改造、里弄小巷改造提升紧密结合起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推进力度不大、进展缓慢的将给予通报或约谈,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上饶市广丰区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上饶市广丰区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军华   副区长

副组长:刘金林   区城管局局长

余雪华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潘剑波  区住建局局长

周幸乐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郑小军   上饶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李水根   区发改委副主任

付师东   区城管局副局长

郑道贵   区住建局主任科员

吕学雄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吴云军   区财政局党委委员

潘伊军   区审计局副局长

陈地峻   区水利局副局长

周晓辉   区交通局党组成员

徐书炎   区卫健委党组成员

王协强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健鸿   区工信局副局长

程健斌   区科技局副局长

刘  晓   区商务局副局长

傅学明   区市管局党组成员

黄义溪   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郭学发   上饶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陈海军   区城管局党组成员

阮学德   区月兔集团总工程师

付祥国   区城投集团财务总监

纪  敏   区广投集团副总经理

祝浩荣   区市政集团副总经理

王文锡   区农垦集团副总经理

俞大宗   区旅投集团总经理助理

陈国辉   区交投集团副总经理

郑理瑞   永丰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吴志强   丰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苏许军   芦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邵接宗   下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周  磊   大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局局长刘金林兼任,副主任由区城管局副局长付师东兼任。办公室成员从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抽调组成,实行集中办公。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的调度、协调、督导、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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